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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人出院翌日跳樓亡 死因研訊留下疑問與傷痛 家屬:希望真係有天堂

抑鬱聾人出院翌日跳樓亡——死因研訊留下疑問與傷痛 家屬:希望呢個世界真係有天堂
三年多來,Eva 還是會想起同一畫面。

一個早上,她接到保安來電,說父親出事了,便匆匆趕到樓下平台,看見倒卧在地的鍾志強。警察對她說﹐傷者當場證實死亡,毋須送院。她雙手顫抖,還未回過神來,警察補上一句:「要有心理準備,聽日要認屍」。那年,她 20 歲,那夜,她無法入睡。

58 歲、患抑鬱的聾人鍾志強,2020 年 4 月 21 日留院葵涌醫院 15 日,出院 16 小時後墮樓身亡。2023 年 7 月,死因庭召開研訊,塵封的醫療記錄被翻上檯面,庭上揭示自殺風險評估表出錯、死者住院未獲安排手語傳譯員、只用紙筆溝通,再一次勾起 Eva 與姑姐 Candy 的傷痛。

經歷六日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者「精神紊亂下自殺」,另建議醫管局要求病人入院時,必須最少提供一個緊急聯絡人;醫護人員處理表格時,須填寫評估時間。

研訊結束,不等於為事件畫上句號,更為家屬留下問號——院方與病人的溝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何沒有與手語傳譯有關的建議?怎樣可以避免事件再發生?

「不論係院方又好,我哋家屬都好,其實係為咗搵到真相。一嚟係為咗死者,二嚟為咗在生嘅人,去面對呢件事情。」儘管等候三年換來的答案,讓她們失望、不解,Eva 說:「我覺得我哋已經盡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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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人跳樓亡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定「精神紊亂下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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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歲抑鬱聾人於 2020 年留院葵涌醫院 15 日,出院翌日跳樓身亡。案件周二(18 日)踏入第六日死因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可在「死於自殺」、「精神紊亂情況時自殺」或「死因存疑」三個選項中達成裁決。

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3 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精神紊亂下自殺」,另建議醫管局要求所有病人入院時,必須提供最少一個緊急聯絡人作更新之用;又建議醫護人員處理自殺風險評估等表格時,須填寫評估時間,以作跟進。

死者胞妹在庭外表示,尊重及接受陪審團的裁決,但對於他們所提出的建議,未有提及手語傳譯安排,認為沒有關注聾人福祉,形容「(研訊)唔係好還原到裡面嗰個好大嘅漏洞」。她又質疑,「醫生個責任完全冇咗」,如醫生詢問死者是否有幻覺、妄想,「但我哥哥捉唔到個詞個意思,佢連個字點解都唔知,等同於文盲,佢唔知代表咩。佢擰頭,醫生以為佢冇(相關症狀)」,指會考慮向葵涌醫院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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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人跳樓亡死因研訊 家屬:院方只以紙筆問診 醫管局:無法控制出院後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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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歲抑鬱聾人於 2020 年留院葵涌醫院 15 日,出院翌日跳樓身亡,周五(14 日)踏入第五日死因研訊。代表死者家屬的大律師陳詞指,精神科獨特之處是,依賴醫護與病人溝通,惟院方只用紙筆向死者問診,又質疑疫情是院方不安排手語傳譯的藉口。大律師希望陪審團同意,死者在精神紊亂情況下離世,希望他們就事件提供建議,「若冇啲改變,悲劇係會繼續發生」。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則指,死者自行了結生命,死於自殺,又指專家證人認可主診醫生的診斷,「窮盡所有途徑了解病人背景」。他強調死者渴望出院,「想留都留唔住,出院後嘅行為,又點會係醫院控制範圍之內呢?」。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將於下周一(17 日)總結證供,以及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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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人跳樓亡死因研訊 精神科醫生指院方處理不足 惟難以斷定直接致死者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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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有自殺傾向的 58 歲聾啞男子,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留院 15 日後出院,翌日跳樓身亡,周二(11 日)踏入第四日死因研訊,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曾淑鈞繼續作供。她同意家屬代表大律師所指,不論任何程度,醫院治療方案及管理,包括護士錯誤評估自殺風險、沒提供手語翻譯員等,都與死者死亡有關。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詢問,曾的意思是否指院方做了一些行為,導致死者自殺。曾表示,死者受精神、病情急性轉差影響而自殺,認為事件並非院方「做咗啲咩」,而是「冇做或者做得唔好」,稱若醫生與死者溝通更多,相信情況會好轉。但她同意,難以斷定院方「冇做啲嘢」,直接導致死者自殺,又指住院非最大的解決辦法,反而有機會增加死者壓力。案件押至周五(14 日)料各方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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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人跳樓亡死因研訊 精神科醫生稱院方自殺風險評估「計少兩分」 或升至高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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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有自殺傾向的 58 歲聾啞男子,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留院 15 日後出院,翌日跳樓身亡,周一(10 日)踏入第三日死因研訊。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曾淑鈞供稱,護士就死者作出的自殺風險評估,計算上有遺漏,故死者的自殺風險非中度,有機會屬高度。她又質疑,護士觀察死者的睡眠情況,可靠性成疑。

針對手語傳譯安排,專家指當時疫情剛爆發,可理解院方小心處理,但死者女兒亦不准入病房,「職員抄佢電話嘅意欲都冇」,感到非常奇怪。她引述紀錄指,由家屬要求安排手語傳譯起計,由於涉及假期等,院方相隔 8 日才能安排相關服務。曾認為,該進度在疫情下可接受,但護士亦可安排手語傳譯,或致電行政部。她認為院方一周兩度傳召手語傳譯員並不過分,溝通情況亦會好轉。案件周二(11 日)續審,續由專家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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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有自殺傾向的 58 歲聾啞男子,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留院 15 日後出院,翌日跳樓身亡,周五(7 日)踏入第二日死因研訊。

死者的主診醫生供稱,死者入院時的自殺風險屬中度,醫生處方抗抑鬱藥等藥物,出院時情緒平穩、沒明顯自殺風險。她指,一般會安排手語傳譯員協助聾啞病人,但事發正值新冠肺炎初期,指病毒會致命,「我哋擔心搵翻譯員入病房會交叉感染」,未必能夠頻繁安排傳譯員。

家屬代表律師引述醫療紀錄指,死者曾以菜刀架女兒頸,亦曾以菜刀傷害自己。醫生指不知道他曾自殘。律師質疑,「好危險喎,你放咗個有暴力傾向嘅人出去?」醫生回應,「唔係每一個有 violent idea (暴力想法) 嘅人,都唔可以畀多次機會佢哋返去社會」,又指病人並非有暴力史,就一定要強行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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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人出院翌日跳樓亡死因研訊 家屬:死者住院時不獲安排手語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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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的 58 歲聾啞男子,於 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留院 15 日後出院,翌日跳樓身亡。事隔 3 年,死因庭周四(6 日)就事件展開研訊。死者女兒供稱,父親表示頭痛欲看診,他在手語傳譯員陪同下,提到有自殺傾向,後入住葵涌醫院精神科病房,與醫護以紙筆溝通。她指父親出院後自殘,包括頭撞升降機門、拿剪刀傷害自己等,又指「好驚醫院」,質疑「點解入院之前之後狀態差咁遠」。

死者胞妹則指,醫生在死者留院數天後,表示可以出院,她質疑情況,故反對胞兄出院。她又稱,胞兄入院及出院均有手語傳譯員協助溝通,但住院期間沒有,「唔明點解要家屬要求囉,點解咁耐先有呢個安排」。至胞兄跳樓亡後,她與院方開會商討事件,得悉院方稱擔心病房嘈雜、死者會受人影響,故安排他睡在角落病床,她質疑「佢聾啞㗎喎,點會影響到佢?」。案件周五(7 日)續審,將傳召涉事手語傳譯員及主診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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