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 2024 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
林紹桐不服定罪,早前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上訴庭將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開庭處理定罪上訴許可申請,預料審期 3 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總編輯鍾沛權於 2024 年 9 月被判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健康情況,獲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當庭獲釋。
林紹桐不服定罪,早前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上訴庭將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開庭處理定罪上訴許可申請,預料審期 3 日。
2023 年 12 月,黎智英國安案開審,《蘋果》高層、重光團隊(SWHK)成員等 6 人,先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法官於 2024 年 7 月裁定表證成立。4 個月後,還押近 4 年的黎智英出庭作供,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在提問尾聲說:「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epic evidence)證供」。
《法庭線》整合 52 日供詞內容,分成國際聯繫篇、《蘋果》編採篇(見另稿),讓讀者更易理解黎智英供詞重點,本篇內容圍繞黎與外國政要、重光團隊、「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 的關係,以及黎本人於《國安法》後有否呼籲制裁。
黎盤問下確認,曾自費介紹美國前官員予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認識,但否認自己是美台「中間人」,亦否認透過「外國代理人」請求制裁。至於 SWHK、IPAC,黎指在庭上才知悉這兩個組織。他確認,曾就全球登報行動墊支 ,但當時不知道收款方身分。控方引黎與 IPAC 創辦人裴倫德的對話,證明黎支持該組織,黎指僅出於禮貌回覆。
控方另指,黎透過 Twitter 帖文、「Live Chat」節目呼籲制裁。黎承認,《國安法》生效前提倡制裁,但《國安法》生效後沒有,因知道請求制裁是罪行「等同自殺」,又指即使提及制裁,僅陳述事實及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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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2 月,黎智英國安案開審,《蘋果》高層、重光團隊(SWHK)成員等 6 人,先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法官於 2024 年 7 月裁定表證成立。4 個月後,還押近 4 年的黎智英出庭作供,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在提問尾聲說:「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epic evidence)證供」。
《法庭線》整合 52 日供詞內容,分成《蘋果》編採篇、國際聯繫篇(見另稿),讓讀者更易理解黎供詞重點,本篇內容圍繞《蘋果》創立過程、編採架構及涉案 161 篇文章。
黎作供時逐一反駁《蘋果》高層供詞,包括被指「一錘定音」、「鳥籠自主」,強調自己個性雖強硬,但管理風格非強逼他人。他又指,自己不干預編採工作,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下達指示,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立法會衝擊事件,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
作供另一焦點,是 33 篇黎專欄文章。控方指,黎透過文章鼓勵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思想」,黎一概否認,指僅陳述事實、推測及分析。
黎又指《國安法》生效後,紅線模糊,《蘋果》內容必須改變,曾提醒同事小心。他承認會「打擦邊球」,但若行為明顯違法,「我不會蠢到去做」。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蘋果》停運,黎否認在停運上肩負任何角色,重申《蘋果》編採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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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二 (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6 日審訊,商討結案陳詞的注意事項,黎沒有出庭。
另外,案件原訂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但該日與另案日子重疊,法官決定改於 8 月 14 日結案陳詞,預料需時 8 天。控方另確認會依賴終院在譚得志煽動案的裁斷,即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辯方則透露,不爭議控方專家證人有關制裁的報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5 日審訊。辯方呈堂黎 WhatsApp 紀錄、公司組織章程大綱等文件,正式完成舉證。
經控辯雙方商討後,法官杜麗冰將口頭結案陳詞訂於 7 月 28 日處理,預料需時 8 日。另外,案件下周二(11 日)開庭,商討有關結案陳詞法庭關注的地方、書面陳詞的大綱以及提交時間表。散庭時,黎脫下耳機,向家人及法律團隊輕輕揮手道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5 日審訊,黎智英周四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於周五完成舉證。案件訂於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預計需時 8 日。
辯方周四在提問尾聲指,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證供(epic evidence)」。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辯方完成舉證 案件訂於7.28結案陳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4 日審訊,在辯方第二日覆問後,黎完成 52 日作供。
辯方在提問尾聲指,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證供(epic evidence)」。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
控方遂讀出 WhatsApp 專家證人供詞及 2019 至 2020 年合法遊行集會的日子。辯方另欲呈其他媒體報道,以助證黎的供詞,法官指與案無關,最終拒絕。案件押至周五(7 日),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4 日審訊,黎智英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下午提問後向法庭表示,除非法庭有其他問題,否則黎已完成作供。黎隨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由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犯人欄。
辯方周三(5 日)開始覆問,提到黎曾於專欄指「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被控方質疑黎所言非事實。黎在覆問下指,是時事評論員蕭若元曾於節目這樣說,相信對方可能關心他,「想說一些話嚇走我」。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完成 52 日作供 案件押至周五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三(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3 日審訊,黎第 51 日作供,由辯方覆問。
針對黎曾於專欄提及「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控方早前質疑黎所言非事實。黎在覆問下指,是時事評論員蕭若元曾於節目這樣說,相信對方可能關心他,「想說一些話嚇走我」。
他另外在覆問下重申,沒牽涉民主派初選、不知同案被告陳梓華涉及國際線,並提到於 2020 年就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沒向法庭透露打算赴美見官員,因擔心事件較敏感,會減低申請的成功機會,但重申赴美主要目的是探望孫女,當時見外國官員亦非犯法。案件押至周四(6 日)續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3 日審訊,黎智英第 51 日作供,控方周一完成 24 日盤問,今由辯方覆問。
針對黎於 2019 年 7 月保衛民主基金會(FDD)訪談提到「你(美國)擁有核武,可以在一分鐘內解決他們」,黎在覆問下澄清,「核武」意指「道德權威」,非指真武器。法官李素蘭問,「道德權威如何在一分鐘內解決中共?」,黎指,這只是一種寫作方法。李素蘭質疑,他不是在寫作而是演講?黎指,是一種表達方法。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專欄稱勾結外國可槍斃遭質疑非事實 黎指說法出自蕭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