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8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十五日作供。他在辯方盤問下同意,他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行動,包括眾籌登報、國際遊說等均屬合法。他不同意進行違法行為,亦沒有協助他人進行非法行為。
李周三在盤問下另同意,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從沒與黎智英會面或通訊。至於被控方指為黎智英私人助理的 Mark Simon,李確認於 2019 年 9 月唯一一次與對方見面,當時與訪港的美參議員 Rick Scott 會面,《國安法》生效後則與對方完全沒聯繫。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58日審訊|李宇軒:國安法生效後沒停止國際遊說 因覺得「北京會搬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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