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扶林碧瑤灣周一(10 日)發生持刀傷人案,22 歲男子涉持刀追向外傭和保安。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其單位內有一隻貓受傷。男子被控企圖傷人、傷人及殘酷對待動物 3 罪,周三(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10 月 21 日再訊,被告期間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薄扶林碧瑤灣周一(10 日)發生持刀傷人案,22 歲男子涉持刀追向外傭和保安。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其單位內有一隻貓受傷。男子被控企圖傷人、傷人及殘酷對待動物 3 罪,周三(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10 月 21 日再訊,被告期間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證瑜本周一審理案件時,遭 32 歲男子持刀企圖傷害。男子當場被捕,事後被起訴一項俗稱「傷人17」的「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三(6 日)被押解在同一法院提堂,有多名警員及保安在場看守。被告身穿灰色短袖 T 裇和棉褲,表情略顯呆滯,大部分時間望向前方。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被捕後在伊利沙伯醫院接受觀察,醫生報告指他適合出庭,但警方暫未能向他調查,報告又提及他有暴力傾向。控方另提到,被告在控罪書上寫上「我想公開事情,和自我了結」,相信他有自殘傾向。
裁判官陳志輝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再訊,等候控方檢驗涉案物品,包括被告身上的 4 樽液體、2 樽粉末,以及被告赴法庭沿途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控方另要求被告列入「醫療觀察名單」。
一名 32 歲男子今早(4 日)涉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被現場警員制服,該男子暫以企圖傷人罪被拘捕,事件中有 3 名警員受傷送院治理。
律政司強烈譴責事件,指絕不容忍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司法機構則指,將由周二(5 日)起在裁判法院逐步實施安檢,以保障法官及法庭使用者的安全。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涉案男子早前因非禮罪被裁判官王證瑜裁定罪成。
2021 年 6 月,西九龍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審裁處發生揮菜刀襲擊案。37 歲蔡姓水手出席聆訊後,被指揮菜刀追斬兩名訴訟對家,即場被捕。蔡早前承認兩項蓄意傷人罪,周五(12 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在荃灣法院進行)判囚兩年半。 暫委法官韋漢熙指,被告攜菜刀在審裁官面前「執法」,屬有預謀犯案、漠視法紀。當日兩名事主手無寸鐵,也沒挑釁被告,被告卻對二人揮刀、追至緊急出口,兩事主至今分別須接受心理治療或物理治療,故處較重刑罰。 案情指,涉案菜刀刀刃長 21 厘米,事發時由上而下斬向事主,驗傷後發現左前臂有多處裂傷,另一事主則右手中指、無名指有裂傷。
中環上周五凌晨(10 日)發生槍擊案,疑有黑幫持刀向另一幫派施襲,受襲一方開槍還擊逃去。警方事後拘捕 4 名男子,當中 3 人為南亞裔,起訴他們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周一( 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其中一人留院、缺席聆訊,將於本周五(17 日)或出院當日再上庭;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至 9 月 5 日再訊,以候檢驗被告手提電話、DNA 及閉路電視紀錄,期間被告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