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殺警。案件共 14 人被檢控,政府首引《反恐條例)下的控罪起訴。其中 7 人不認罪受審,經過逾 80 日審訊,陪審團裁定 6 人無罪, 1 人交替的串謀爆炸罪成,連同認罪 7 人被判囚 5 年 10 月至 23 年 10 月。
律政司申請充公認罪黃振強、吳智鴻,以及無罪被告劉佩凝合共逾 67 萬眾籌款項,指相關款項均用作支援 12.8 行動,又指即使劉無罪,但她曾於 Telegram 訊息承認眾籌角色,不影響充公申請。法官張慧玲終頒下充公令,擇日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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