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男囚犯,被指向一名律政司檢控官提供 50萬元賄款,尋求對方協助干擾其另一宗欺詐案的審訊,隱瞞其他犯人的行為。該名檢控官將事件上報,並轉介至廉政公署調查。
男囚犯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周三(28 日)被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何慧嫻批准,案件押後至 4 月 24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男囚犯,被指向一名律政司檢控官提供 50萬元賄款,尋求對方協助干擾其另一宗欺詐案的審訊,隱瞞其他犯人的行為。該名檢控官將事件上報,並轉介至廉政公署調查。
男囚犯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周三(28 日)被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何慧嫻批准,案件押後至 4 月 24 日再訊。
懲教助理被指前年縱容在囚人士使用手提電話,並多次為對方購買香煙,共有 5 人被控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名懲教人員及作為「傳話人」的釋囚,今(11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被判監禁 7 個月及 6 個月。法官游德康指,懲教助理違反懲教署對職員的信任,即使沒證據顯示他收取利益,亦須判處足夠懲罰,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