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合約分判商董事及 3 名僱員涉提交虛假配水庫巡查報告,誘使署方發放近 456 萬元服務費,4 人承認串謀詐騙罪,周二(18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14 至 21 個月。
辯方求情指,案發正值新冠疫情,經濟不佳,難聘請具相關技術工人,首被告為免公司倒閉而犯案。法官指,辯方無法解釋工人需具備甚麼技能,而疫症期間理應有不少人在找工作,拒納人手不足之說,又指本案性質嚴重,涉案行為會影響公眾利益。
法律101|甚麼是「串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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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署合約分判商董事及 3 名僱員涉提交虛假配水庫巡查報告,誘使署方發放近 456 萬元服務費,4 人承認串謀詐騙罪,周二(18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14 至 21 個月。
辯方求情指,案發正值新冠疫情,經濟不佳,難聘請具相關技術工人,首被告為免公司倒閉而犯案。法官指,辯方無法解釋工人需具備甚麼技能,而疫症期間理應有不少人在找工作,拒納人手不足之說,又指本案性質嚴重,涉案行為會影響公眾利益。
法律101|甚麼是「串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