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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律師阻差罪成囚7天提上訴 高院維持定罪、撤銷監禁改判社服令

初選案律師阻差罪成囚7天提上訴 高院維持定罪、撤銷監禁改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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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陳朗昇阻差罪成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法院外稱「公道自在人心」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立,被判囚 5 天,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陳朗昇在法院外向傳媒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又指預計未能出境參與下月舉行關於保護記者的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他稱,裁決對香港新聞自由形象必定有影響,盼記者續謹守崗位,報道真相及新聞事件。 文字報道: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官拒納證供 指陳「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梁嘉琪拒絕接納陳的證供,指並非他當時的真實信念,梁亦接納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又指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指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梁以 7 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陳於傳媒界的背景和貢獻,酌情扣減 2 天。辯方申保釋候上訴獲批准,期間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 2 天到警署報到。陳在法院外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預計未能出席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

記協指對裁決極度遺憾,又指警方拘捕正進行採訪工作、行使基本權利,並盡力配合警方行動的記者,再由法庭定罪,「向外界釋出香港以法律為名,針對新聞工作者,阻撓新聞採訪的強烈訊號。」認為顯示新聞自由「並無改善甚至惡化」。新聞聯則發聲明指,判決彰顯法律公義,「再次向社會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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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六四晚違泊貨車、拒示身份證 律政司拒官提議改簽保守行為 兩男認罪判一年感化

被指六四晚違泊貨車、拒示身份證 律政司拒官提議改簽保守行為 兩男認罪判一年感化
2022 年六四 33 周年當晚,兩男被指駕駛有「894」數字車牌貨車落貨時,違例泊在銅鑼灣時裝店 H&M 對開的雙黃線,並拒向警察出示身份證引人聚集,事隔約 5 個月,各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二人首度提堂時即席認罪,周三(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法庭早前為二人索取兩份報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閱後有「初步想法」,邀控方考慮給被告機會、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但強調「無壓力嘅」、決定權在控方。

控方指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拒絕接受以簽保守行為結案。裁判官遂接納報告建議,判兩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並指相信二人「唔係存心去擾亂社會秩序」,望二人接受感化官輔導後,面對突發情況時可更好處理個人情緒,「令自己唔會因環境壓力做出錯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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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 2022 年六四晚違泊「894」車牌貨車、拒出示身份證 兩男認罪押 12.7 判刑

被指 2022 年六四晚違泊「894」車牌貨車、拒出示身份證 兩男認罪押 12.7 判刑
2022 年六四 33 周年當晚,兩男被指駕駛有「894」數字車牌貨車落貨時,違例泊在銅鑼灣時裝店 H&M 對開的雙黃線,並拒向警察出示身份證引人聚集,事隔約 5 個月,各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周三(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兩男即席認罪,押後 12 月 7 日判刑,以候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以原有條件擔保。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你哋可能以為好小事,但以當時環境,行為引起群眾聚集,令警察不必要地增加要面對嘅風險,人多、秩序一亂,就好易有人受傷,明唔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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