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3 歲男子涉 2023 年在住所內強姦及非禮 12 歲患有輕度智障的姪女,並與對方口交及肛交。被告周二(9 日)在高院承認強姦、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等 5 項控罪。
辯方求情指,事主心理報告顯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而被告認罪令對方毋須出庭複述事件。法官張慧玲則指案情非常嚴重,不解為何被告育有 16 歲同為輕度智障的兒子,卻對智障兒童毫無同理心,要求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以評估其重犯風險。案件押後至 7 月 21 日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43 歲男子涉 2023 年在住所內強姦及非禮 12 歲患有輕度智障的姪女,並與對方口交及肛交。被告周二(9 日)在高院承認強姦、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等 5 項控罪。
辯方求情指,事主心理報告顯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而被告認罪令對方毋須出庭複述事件。法官張慧玲則指案情非常嚴重,不解為何被告育有 16 歲同為輕度智障的兒子,卻對智障兒童毫無同理心,要求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以評估其重犯風險。案件押後至 7 月 21 日判刑。
35 歲鋁窗工人涉於 4 年前,強姦有自閉症及中度智障的 11 歲繼女,再於繼女 13 歲時多次強姦她。繼父承認 5 項強姦罪及 1 項猥褻侵犯罪,周五(19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 14 年半。
法官陳嘉信指,本案「毫無疑問極度嚴重」,有大量加刑因素,指事主首次案發時年僅 11 歲,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承受多方面的創傷,出現自殺和自殘念頭;被告則對事件沒表露悔意,重犯程度中度偏低,亦曾向臨床心理學家否認強姦事主。官又提及,事主母親的求情信僅「輕描淡寫」事主在被告被捕後「情緒肯定不好的」,拒絕接納母親主張本案對事主創傷不大。
21 歲輕度智障女子在西貢龍尾村屋倒斃一案,道士張子材謀殺及非禮罪成判囚終身,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協助及教唆非禮罪成判囚 10 年。兩人周二(4 日)獲批上訴許可。
張一方提出,張對死者灌酒、將頭撞牆的舉動,單獨來看並非致命因素,但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未作出相關指引。律政司雖然反對,但在口頭陳詞時同意就「因果關係」有合理爭議,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向張批出定罪上訴許可。
薛偉成另同意,原審就非禮罪判處法定最高刑罰屬罕見,認為可由上訴庭評定,遂向兩人批出刑罰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