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鋁窗工人涉於 4 年前,強姦有自閉症及中度智障的 11 歲繼女,再於繼女 13 歲時多次強姦她。繼父承認 5 項強姦罪及 1 項猥褻侵犯罪,周五(19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 14 年半。
法官陳嘉信指,本案「毫無疑問極度嚴重」,有大量加刑因素,指事主首次案發時年僅 11 歲,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承受多方面的創傷,出現自殺和自殘念頭;被告則對事件沒表露悔意,重犯程度中度偏低,亦曾向臨床心理學家否認強姦事主。官又提及,事主母親的求情信僅「輕描淡寫」事主在被告被捕後「情緒肯定不好的」,拒絕接納母親主張本案對事主創傷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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