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時興起的物流平台「Zeek」,拖欠 300 多名勞工薪金,其中,車手岳先生入稟勞審處追薪勝訴;在資方清盤下,他申請破欠基金,但勞工處拒絕,指他沒在「最後工作日」後的 6 個月內提出申請。岳生雖然勝訴,但最後無法獲得一分錢。
遭欠薪 8 萬多元的司機「賢仔」,亦被勞工處同樣理由拒絕。他指勞處已掌握 Zeek 的欠薪紀錄,質疑拒批不合理,「既然佢有紀錄,點解唔直接批核呢?」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指,至少 6 人面對相同情況,但平台勞工的工作模式是「上線候命」,惟可能有上線但不獲派單,難斷定「合約終止日」,認為勞處將「最後工作日」詮釋為完成最後一張單的日期,對平台勞工不公。
勞工處回覆指,審批時除須依照條例規定,亦會充份考慮個案資料;倘若不同意決定,可提出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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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ek配送員追薪碰壁 關注組:平台勞工缺追討意識 有懷疑應「點都落咗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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