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訴,周三(9 日)表示相關上訴許可申請,正等待法庭審理,並公開「草擬上訴理由書」。 律政司在理由書逐一反駁原審裁決,指行政長官根據《國安法》第 47 條發出證明書,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批出臨時禁制令,認為法庭缺乏專業知識作判斷,強調法庭只能在特殊情況下,才可拒絕批出禁令。律政司又指,原審忽視須有法庭命令,各大網絡平台才願意移除不實內容;公眾教育或更有效一說,更是毫無根據及「偏離現實」。律政司重申,禁令與刑事檢控沒有衝突,相反是相輔相成,形容原審比較兩者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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