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案件周三(10 日)展開第三天審訊,由控辯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雙方同意本案的爭議為被告是否知悉所拆除的牆身為主力牆,另指出在日期上,是承建商先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業主後來才簽署。裁判官押後至 12 月 29 日裁決。
第二日審訊|辯方稱控方無法證明裝修申請表製造過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案件周三(10 日)展開第三天審訊,由控辯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雙方同意本案的爭議為被告是否知悉所拆除的牆身為主力牆,另指出在日期上,是承建商先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業主後來才簽署。裁判官押後至 12 月 29 日裁決。
第二日審訊|辯方稱控方無法證明裝修申請表製造過程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案件周四(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入第二日審訊,控方舉證完畢,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不傳召任何證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10 日結案陳詞。
官一度關注,辯方是否爭議有人冒簽裝修申請表,或有人製造虛假文件。辯方指申請表內容及簽名均非虛假,但控方無法證明文件在甚麼情況下被製造,「係填表先,定係簽名先」,又以錄影會面為例,稱警員會在旁監督證人親筆簽署,及確認供詞。控方則指,填寫涉案申請表不涉及自願性,申請者可自行填寫,無需由他人見證。
首日審訊|物業經理:沒提拆牆 屋宇署證人:有即時危險
2020 年 5 月 13 日,有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 Sing 」,7 名青年涉破壞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被起訴,案發時 18 歲男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判入教導所。他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周四(14 日)在高院聆訊。
上訴方爭議,涉案煽惑 WhatsApp 訊息不是由男生發出,亦沒煽惑意圖。法官張慧玲則質疑電話號碼與男生一致,亦有獨立證供,證明號碼由男生持有;訊息不單叫人「唔好剩係唱」,還提及「可以嘅話盡量『裝修』」,而當時「裝修」意指刑事毀壞,「咁樣唔係煽惑,講笑呀?」
就刑期上訴,上訴方稱判入教導所後,男生曾因精神問題入院,望法庭減輕刑罰。官令先重索教導所報告,看是否續適合,但稱不會考慮更生中心等,如不適合或改判監。官遂下令取消擔保,還押候索報告,4 月 2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