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於上周一(12 月 29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罰款合共 18 萬元。
翻查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牌照目錄,業主辜晉豪持有營業員牌照。《法庭線》向地監局查詢是否知悉本案、會否處分涉案業主等。地監局回覆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另指若持牌人曾干犯影響「適當人選」資格的事件,局方會將其個案交由牌照委員會審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於上周一(12 月 29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罰款合共 18 萬元。
翻查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牌照目錄,業主辜晉豪持有營業員牌照。《法庭線》向地監局查詢是否知悉本案、會否處分涉案業主等。地監局回覆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另指若持牌人曾干犯影響「適當人選」資格的事件,局方會將其個案交由牌照委員會審議。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案件周三(10 日)展開第三天審訊,由控辯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雙方同意本案的爭議為被告是否知悉所拆除的牆身為主力牆,另指出在日期上,是承建商先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業主後來才簽署。裁判官押後至 12 月 29 日裁決。
第二日審訊|辯方稱控方無法證明裝修申請表製造過程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案件周四(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入第二日審訊,控方舉證完畢,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不傳召任何證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10 日結案陳詞。
官一度關注,辯方是否爭議有人冒簽裝修申請表,或有人製造虛假文件。辯方指申請表內容及簽名均非虛假,但控方無法證明文件在甚麼情況下被製造,「係填表先,定係簽名先」,又以錄影會面為例,稱警員會在旁監督證人親筆簽署,及確認供詞。控方則指,填寫涉案申請表不涉及自願性,申請者可自行填寫,無需由他人見證。
首日審訊|物業經理:沒提拆牆 屋宇署證人:有即時危險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否認 2 罪,案件周三(1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承認事實指,「首都」客務處曾收到被告以業主身分簽署的裝修申請表,物業經理供稱申請表沒提及拆牆工程。屋宇署其後發現單位 200 毫米厚的主力牆被部分拆除,出現 1 米寬、2 米高的洞口,內部所有鋼筋被移除。屋宇署總結構工程師供稱,該洞口會令樓宇有即時危險。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 13 人未達成和解,分成兩案處理,首案將於下周一開審。其中一居民在開審前與「平屋」達成和解、交出單位,其同住胞弟黃桂強須於周四(18 日)搬走,暫住酒店。
黃桂強指,需於兩天內搬走,「平屋」一度提出讓他租住豉油街 12 號一個約 70 至 80 呎單位,他曾因單位細拒絕,而「平屋」其後拒絕再提供單位。「平屋」亦曾指可資助 4,000 元酒店租金,惟他暫未領取,「我又怕醜,唔好意思出聲,『係咪畀錢我』我講唔出口囉,我好委屈」。
「平屋」發言人指,一名「非法佔用戶」周四同意歸還單位,已酌情接納黃桂強為合符回遷資格人士,將按比例發放相關津貼,將於他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後盡快發送。
青衣長亨邨公屋住戶,子女自 2021 年 7 月起離港,其本人也在去年離港 119 天,房署接獲舉報、經調查後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他向上訴委員會提上訴不果,再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法官楊家雄周三(28 日)拒批許可,指信納上訴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認為申請人不是以該單位為主要居所,對該單位沒殷切住屋需要,形容結論「實為合理」。
判詞提及,住戶指子女在加拿大讀書,自己離港探望,但房署指用水模式顯示申請人離港及在港時,單位均由同一人佔用,尤其是凌晨時分。住戶解釋曾經託友人上門打掃。不過該友人否認曾經在凌晨上門。房署最終維持要求遷出的決定。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9 日)於高院踏入第 84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繼續作供,他稱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當天,他在旺角與示威者談天,在街頭知悉事件。至於羅湖站爆炸案發生當天,他在粉嶺梧桐河釣魚,沒有參與。他事後懷疑朋友「Rachel」與案有關,問對方,但對方僅稱「你覺得係咪係囉」。
何被捕後,警方在其手機查出 Telegram 訊息,控方指他策劃多宗爆炸案。何供稱,該手機在案發時的大部分時段,都是借了給朋友使用,訊息不是由他發出。審訊周四續。
第 83 天審訊|辯方案情展開 首被告供稱借單位予人製汽油彈 不知次被告買化學品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8 日)於高院踏入第 83 天審訊。
首被告何卓為出庭作供,他供稱在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多次出席遊行勸喻年幼的示威者離開,曾爬入何文田的雨水渠,試圖營救被困在理大的示威者;何亦開始借出他在宏創方租用的 503 室,供示威者休息、存放防毒面具等裝備,他認為與製作炸藥無關。
何又供稱,他自 2019 年底將單位租借給示威者「Rachel」,對方表示欲製作一種混合發泡膠和電油的汽油彈,會產生極大的氣味;他在片段截圖指認出對方曾步出 503 室。何又稱,不知次被告購入化學品,亦不知兩被告將疑似炸藥帶入單位。審訊周三續。
第 80 天審訊|專家證人被質疑缺乏化學知識、稱經驗來自「實戰」 控方完成舉證
(第 81 至 82 天為在陪審團避席下處理法律爭議)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二(18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4 天審訊。
辯方上周五引閉路電視片段揭露,警在在宏創方 503 室拘捕被告之前,有男子帶同行李箱進出隔壁的 502 室。控方重召刑事情報科(CIB)警員作供,他在庭上確認,在拘捕行動前 4 天,已進駐 502 室候命,並帶同爆門工具、頭盔等。
辯方質疑警員除了搬運工具,亦帶同「用嚟插贓」的物品到場。警員否認,又指負責蒐證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對 CIB 的部署並不知情。審訊周三續。
第 53 天審訊|辯方揭露涉案503室的隔壁單位亦與案有關 O記警稱不知有否警員進入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14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3 天審訊。
O 記警員周國豪日前供稱,在大角咀宏創方 503 室的行李箱搜出懷疑爆炸品和引線等物。辯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多名男子在警員搜查 503 室的前一、兩天,帶行李箱進入隔壁的 502 室,質疑周搜屋時從 502 室將爆炸品插贓到 503 室。周否認。
控方覆問時,問周知否 502 單位「係做緊啲乜嘢,有冇警員入過去?」周答不知道,林接着稱「之後會由其他警員處理隔離呢個單位嘅事情,唔需要你處理喇」。審訊下周一續。
第 52 天審訊|涉案單位搜出電路板、金屬粉等 O記警員否認植入車牌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