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診所醫生涉偷拍女子私密影像,再恐嚇勒索對方 20 萬元,並發布相關影像。他被控窺淫、發布私密影像、刑事恐嚇及勒索等 5 罪。案件周二(23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法官嚴舜儀頒下匿名令,另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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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歲診所醫生涉偷拍女子私密影像,再恐嚇勒索對方 20 萬元,並發布相關影像。他被控窺淫、發布私密影像、刑事恐嚇及勒索等 5 罪。案件周二(23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法官嚴舜儀頒下匿名令,另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原告醫生早前要求傳召警務處長蕭澤頤及另兩名警員作供,遭高院聆案官拒絕,其後他不服決定提出上訴,同樣被拒。
原告不服決定,再申請上訴許可,法官歐陽桂如周一(7 日)頒下判詞指,原告提出的 4 個理由,包括指法庭沒適當處理警務處長一方虛假陳述的問題、訟費計算出錯等,均沒有可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並下令原告向被告方支付 2.97 萬元訟費。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案件周一(19 日)在高院再度處理案件管理聆訊。 醫生在沒有律師代表下,申請分拆案件,分別處理追究警方責任及賠償問題,稱在警方不承認責任下,和解並沒意義。聆案官回應指,法律下和解可以是對方不承認任何責任但願意賠償,而目前沒理據足以支持拆案,遂駁回申請,並下令醫生支付 1 萬元堂費。 聆案官多次向醫生解釋程序,舉例指「即使你係武當派,亦需尊重同跟從少林寺規則」。醫生數度反駁,二人多次疊聲、提高聲量爭論。官一度表示「我無氣喇」。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警方與示威者連日在校園內外及油尖旺區對峙衝突,期間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在理大鄰近大廈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 2021 年入稟高院,指有警員誤射兩枚催淚彈入其診所致起火受損,向警務處處長索償逾 672 萬港元。 案件周二(21 日)在高院以英語處理案件管理傳票。該醫生稱沒律師願代表他控告政府,遂自行代表。他指希望警方披露涉事警員身份,司法常務官指要循正式渠道申請,押後 12 月 13 日再訊。醫生並稱擬與警方調解,官指待雙方庭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