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周一(12 日)就 8.18 民陣「流水式集會」案,5 名法官裁定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終極敗訴,維持各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有份參與案件的英國非常任法官廖柏嘉(David Neuberger)撰寫補充觀點,贊同終院首席法院張舉能及常任法官李義撰寫的主體判詞,駁回被告一方上訴。
英國《獨立報》周二(13 日)報道,指廖柏嘉是一家專為協助海外在囚英國公民的慈善團體的信託人,但在周一的裁決中維持擁英國公民身分的黎智英定罪,並引評論轟廖柏嘉「偽善(hypocritical)」。
廖柏嘉罕有發聲明回應,指司法決定的確會導致有人入獄,但他作為法官及團體信託人的身分並無衝突;又強調他作為香港法官,就如其他地方法官的職責,按照法律處理席前案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