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男子被指 2019 年 10 月,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及其家屬,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判監 22 個月。3 人不服刑罰上訴,當中 1 人同時提定罪上訴,案件今年 5 月聆訊後,即日被上訴庭駁回,周一(15 日)頒判案理由書。
就定罪上訴,上訴庭指涉事訊息若不循上文下理、與其他成員互動一併考慮,「等同把訊息抽離處理」,並分析多段訊息,裁定上訴人與同案被告「一唱一和」,「認定所有警員都死不足惜,並希望其他人認同其觀點」,認同原審指「他不只是吸引他人眼球、宣洩情緒、甚至是火上加油那麼簡單」,遂駁回上訴。
至於刑罰上訴,上訴庭表示,沒人被煽惑作出有關行為,並不會減輕煽惑者的刑責,但若有人受到煽惑而作出有關行為,則會加重煽惑者的罪責。上訴庭又指,三人被起底充其量只是涉及電話滋擾、上門拍門,並不屬於可獲額外減刑的極端情況,同樣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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