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3歲男認 TG 轉發煽動訊息 判囚 4 個月 官:具詆毁性及低貶性但接納非自創

53歲男認 TG 轉發煽動訊息 判囚 4 個月 官:具詆毁性及低貶性但接納非自創
53 歲男子被指 2020 至 2022 年在 Telegram 群組轉發 23 則煽動訊息,包括塗污國徽、「光時」字句等,並在寓所藏有軍刀和對講機。被告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2 罪,被判囚 4 個月;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撤銷。

辯方強調,被告僅轉發帖文,部分帖文早已廣傳,當中只有 4 個用戶發言,有如「幾個人自言自語」,案情較其他煽動案輕微。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案發時社會氣氛雖較平靜,但帖文「可引致死灰復燃」。帖文內容本身涉暴力,內容「具詆毁性及低貶性」,但考慮被告發布的帖文回應少、感染力低及非自創,酌情減刑。

Read more

被指連登發煽動帖文 34 歲公務員續押至 11.14 再訊

被指連登發煽動帖文 34 歲公務員續押至 11.14 再訊
34 歲公務員被指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間,多次在「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帖文,遭國安處控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二( 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14 日再訊,以待索取相關醫療報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Read more

「傑斯」認煽動及洗黑錢 4 罪 10.7 判刑及頒沒收令 料充公逾 487 萬港元

「傑斯」認煽動及洗黑錢 4 罪 10.7 判刑及頒沒收令 料充公逾 487 萬港元
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法庭今(2 日)處理其沒收令時透露,將充公被告合共約港幣 487 萬元資產。案件押後至 10 月 7 日判刑及正式頒布沒收令。

Read more

「傑斯」認煽動及洗黑錢 4 罪 指還押後成教徒學會寬恕 自撰及女兒求情信全文

「傑斯」認煽動及洗黑錢 4 罪 求情指還押後成教徒學會寬怒 聞女兒求情信啜泣
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涉款約 1,032 萬元。(另見報道)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即日求情,呈上多封求情信,提到傑斯還押逾 1 年半期間,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持續為他「慕道」,令尹成為了天主教徒。

關文渭又讀出其女兒的求情信,指父親為了讓她有更好的童年,放棄夢想,努力工作,又鼓勵她追夢。當讀至「 I am blessed to call this honorable man my father(我有幸稱這正人君子為父親)」時,傑斯雙眼泛紅啜泣。

傑斯親撰的求情信則指,他相信還押是天主安排的「醒悟之路」,教他學會寬恕,期間他對患癌父母、妻兒的思念有增無減,「只盼望一家人能齊齊整整的日子能早日到來」。

關文渭形容,被告做節目時「係憤怒、有仇恨嘅人」,現因天主教成為有愛心的人。法官謝沈智慧聞言指,「希望係啦,應該要學識寬恕啦,如果唔係天主都唔會寬恕我哋啦」。

Read more

「傑斯」認煽動及洗黑錢等 4 罪 聞女兒求情信啜泣 案情指節目內容涉外國制裁、台獨

網台主持「傑斯」認串謀煽動及洗黑錢 4 罪 下午處理其餘控罪 料涉案逾千萬元將充公
網台 D100 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指在節目中發表特首「死全家」等言論,又發起涉支援因示威離港者的眾籌計劃,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三項洗黑錢罪,涉款約 1,032 萬元。案件押後周五處理沒收令。

控方案情指,傑斯在 2020 年內的 9 個月,主持多個涉煽動內容的節目,包括籲他人推翻中共、呼籲外國制裁、支持台灣自決等。另指其戶口有洗黑錢跡象,包括存款與收入不相稱、來歷不明巨額存款瞬即被提走等。

辯方求情時透露,傑斯還押期間成天主教徒,其親撰求情信指,相信還押是天主安排的「醒悟之路」,教他學會寬恕,現只盼早日與家人相聚。其女兒求情信則指,父親為了家庭放棄夢想,又指自己感恩有這位父親。律師讀出求情信時,傑斯雙眼泛紅啜泣。(另見報道

Read more

被指 TG 發布煽動訊息、藏武 五旬漢還押 9.15 答辯 辯方稱協商案件取「重大進展」

被指 TG 發布煽動訊息、藏武 五旬漢還押 9.15 答辯 辯方稱協商案件取「重大進展」
53 歲無業漢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煽動訊息,並在太古城寓所藏有 3 把軍刀和對講機,遭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3 罪,案件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警方已完成調查,準備好答辯。辯方則指,正與控方商討案件處理方法,料很快有結果,並稱是日控方向辯方「提供重大進展」,申請押後 9 月 15 日答辯,預計屆時聆訊需時約 1 小時,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看管。

Read more

被指於「連登」發布煽動帖文 30 歲男高院申保釋遭拒 還押 9.16 再訊

被指於「連登」發布煽動帖文 30 歲男高院申保釋遭拒 還押 9.16 再訊
30 歲男電腦資訊員,被指 2021 年至 2022 年,多次於「連登討論區」發布涉及「港獨」的帖文,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被告周三(10 日)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被法官黎婉姫拒絕。案件將於 9 月 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Read more

涉旁聽鼓勵拍手等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遭控煽動 第 5 次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涉旁聽鼓勵拍手等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遭控煽動 第 5 次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 2022 年初旁聽鄒幸彤六四案時,在庭內作出拍掌等滋擾行為,及製作網上片段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不滿,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

彭周五(5 日) 第 5 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法官陳仲衡拒絕。彭及同案另一被告將於 9 月 1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天。

Read more

被指連登、IG 發布煽動帖文 兩男還押 9.16 再訊

被指連登、IG 發布煽動帖文 兩男還押 9.16 再訊
兩名 28 歲及 30 歲男子,被指多次於連登討論區及 Instagram 等社交平台,發布涉及「港獨」的帖文,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他們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4 日)分兩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押後兩案至 9 月 16 日再訊。兩被告今年 6 月首度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其中 28 歲男是日再申保釋亦被拒,他放棄保釋覆核權,二人還押候訊。

Read more

自閉漢涉號召上街被控煽動罪 官拒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 被告擬認罪押 10.26 答辯

自閉漢涉號召上街被控煽動罪 官拒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 被告擬認罪押 10.26 答辯

患自閉症的 22 歲送貨員,被指於 2021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號召市民上街參與「平安夜革命」等,被控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辯方今年 6 月指,被告打算承認所有控罪,惟煽動罪性質嚴重、屬「可公訴罪行」,故本案應轉介至高等法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遭控方反對。 法官郭偉健周一(8 月 1 日)在區院頒布決定,指煽動罪屬「簡易程序罪行」,毋須轉介高院審理。惟被告所涉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已轉介區院審理,因此裁判官有權行使酌情權,將被告其餘控罪,即本案的煽動罪一併轉交區院審理。換言之,被告所有罪行都會在區院審理。 法官押後本案至 10 月 26 日再訊,屆時被告將正式答辯。 控辯爭議煽動罪應區院或高院審理 辯方爭議,《刑事罪行條例》第 10 條下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下稱煽動罪),是屬於「簡易程序罪行」抑或「可公訴罪行」,而這點將影響案件在哪一級法院處理、有否陪審團審理。 法官引述辯方指,辯方立場是煽動罪向來屬「可公訴罪行」,因此裁判官應轉介本案至高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而沒權轉介至區院處理。而就算過去不是「可公訴罪行」,在《國安法》條文下,或在羊村繪本案、「快必」案中,法庭都已分別確立了煽動罪屬「可公訴罪行」。與此同時,裁判官下令本案被告還押,而只有被告涉可判監的「可公訴罪行」,法庭方可下令被告還押,證明煽動罪屬「可公訴罪行」。 官:煽動罪屬「簡易程序罪行」 法官接納控方指,煽動罪一直是「簡易程序罪行」,此點在《國安法》頒布後依舊不變。官同意控方指,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凡罪行沒列明屬叛國、可公訴罪行,則有關控罪屬「簡易程序罪行」。既然煽動罪條文沒明言,則控罪屬「簡易程序罪行」。 法官亦不同意辯方稱,《國安法》頒布後,煽動罪性質由簡易程序變為可公訴罪行。官解釋指,他不認為《國安法》試圖篡奪《基本法》23 條賦予本港就叛國等罪立法的職能,若然《國安法》有此意圖,它必明確指出。因此,煽動罪仍屬「簡易程序罪行」。 至於辯方稱,若裁判官還押被告,被告所涉罪行必為可公訴罪行,法官亦不同意,並引非法移民為例,裁判官可就此罪扣留被告,但非法移民罪行屬「簡易程序罪行」。 官:一罪獲轉介區院 其餘控罪可一併轉介 法官續指,根據《裁判官條例》,被告被控控罪中,若有可轉介區院罪行且成功轉介,裁判官可行使酌情權,將其餘控罪一併轉介區院審訊,本案情況正是如此。辯方不爭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已轉介區院處理,則其餘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都可一併轉介區院。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所有控罪留在區院審訊。被告表示擬認罪,法官押後 10 月 26 日正式答辯,期間被告須續還押。 被告被控 4 項煽動罪行 控方案情指稱,被告於 2021 年下旬,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發文,號召他人平安夜上街、襲擊落單警員等,其後被國安處拘捕,在其電子設備中,發現約 9000 則類似貼文,遂控告被告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