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另外 8 名成員或義工,去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擺設街站,遭票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共 26 張傳票,案件周四(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除陳寶瑩、周嘉發、余煒彬、李盈姿不認罪外,其餘 6 名被告認罪。當中曾健成求情時斥政府不斷將街頭表達的途經收窄;有被告則稱自《國安法》以來,公民社會不斷萎縮,直言「呢單係政治打壓嘅案件」,斥政權動用「殖民地時期的惡法」控告異見人士。
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稱,除一名被告有同案類底,她就每張傳票判罰款 1,000 元,其餘 5 名被告就每張傳票判罰款 800 元。4 名不認罪被告則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9 日作審前覆核。
同日另案:社民連余煒彬涉未經准許展示橫額 明年初審前覆核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