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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瑩
社民連街站無牌籌款等罪成 陳寶瑩提上訴指黑布不屬「招貼」 刊物已刪「捐款」字眼
已解散的社民連最後一任主席陳寶瑩等 10 人,被指 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擺街站派發印有捐款二維碼的刊物、展示黑布,遭票控多項「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罪。其中陳寶瑩被裁定 6 罪罪成,罰款 6,600 元。
她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周二(7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方指,涉案黑布不符《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招貼」定義,且陳每次僅展示約 2 小時,欠缺固定性;又指涉案刊物已刪走「捐款」字眼,二維碼亦非連至控方所指的籌款網站。律政司一方則指,陳寶瑩等人選擇在刊物保留戶口資料,反映有意保留相關籌款活動。高院暫委法官王詩麗押後頒判詞。
47人案上訴|劉偉聰維持無罪裁決:江湖再見 陳寶瑩:順應民意何罪之有?
民主派初選案上訴周一(23 日)判決,12 名罪成被告就定罪或刑罰提上訴全部失敗,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上訴亦失敗,劉維持無罪。他散庭後指「心情當然係愉快啦」,又指「律政司係法治嘅把關者⋯⋯江湖再見」。岑子杰、岑敖暉等多名已出獄被告都有到庭。
梁國雄妻子陳寶瑩於庭外指,案發時香港民意是「五大訴求」,認為作為政治人物或政黨順應民意,「何罪之有?」被問及梁國雄會否再上訴,陳指要與律師商討,但期望不大。鄒家成太太則指,會以平常心面對,「唔想俾啲荒誕不合理嘅事影響心情」。
另外,庭外採訪安排較早前再收緊,記者不准於排隊區外停留,如欲採訪須邀請受訪者離隊,轉到對面街受訪。現場警員稱,有關安排是因應安保行動而作出。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就西九龍法院一帶的安保工作,警方會調配適當人手,以確保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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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13 名罪成被告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在原審獲裁定無罪的劉偉聰,律政司亦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周二(15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早上 7 時半,法院外已有約 50 人,排隊輪候公眾席。
有旁聽市民指自己曾為社民連義工,亦曾為林卓廷助選,希望可表達支持。亦有旁聽者直言自己有在初選投票,認為若被告參選違法,「我哋都係共犯、有份授權佢哋選。」記者採訪排隊人士時,被警員要求在警方以橙帶、鐵馬劃分的記者區,才可進行訪問。之後記者進入輪候隊伍,亦被警方帶到一旁搜查隨身物品。
法庭內:律政司陳詞:被告方立足錯誤 顛覆罪若僅限武力違《國安法》目的
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案 陳寶瑩申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要求提出不應駁回的原因
社民連被指 2021 年在街站展示 Patreon 二維碼非法籌款一案,主席陳寶瑩就定罪提出上訴,去年 8 月被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駁回,今年 2 月再被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陳寶瑩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四(22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6 月 19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
社民連街站遭票控無牌籌款等 辯方指黑布不符「招貼」定義 質疑警方壓線檢控
2023 年 4 至 5 月期間,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 4 人,在銅鑼灣及灣仔設置街站,被指派發印有捐款二維碼的刊物、展示黑布,被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共 12 項傳票罪。
4 人不認罪受審,周三(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辯方指,被告當時和平示威,涉案黑布不符條例中的「招貼」或「海報」定義,又指定罪會對示威、言論自由,構成不合理的限制。
自行應訊的余煒彬則指,社民連多個收款平台、戶口先後被停用,街站目的沒可能是籌款,又質疑警方全程錄影街站情況,卻沒作出警告,事發後近半年才「壓線檢控」。周嘉發亦指,財政見底「仲要遭受莫名其妙嘅罰款」。案件押至 6 月 12 日裁決。
社民連街站遭票控 陳寶瑩等4人不認罪、4月開審 余煒彬涉另案待控辯呈交陳詞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 4 人,被票控 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街站「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4 人不認罪,周五(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審前覆核。余另涉在銅鑼灣未經准許展示海報,該案同日亦作審前覆核。
就 4 人案件,控方稱警方每次均有拍攝街站情況,故有錄影證供,屆時審訊時會播放片段,並傳召相關警員作供;另會傳召一名督察,作為二維碼專家證人作供,講解二維碼操作等。被告均稱陳詞時或會依賴人權法。裁判官屈麗雯下令,本案於 4 月 29 日作一天審訊,4 月 30 日結案陳詞。
至於余煒彬所涉的另案,他要求控方披露食環署的執法指引等文件,指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 法律 101 文章)為由拒絕。官終下令雙方呈交書面陳詞,另保留在 8 月 5 日提訊。
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案 陳寶瑩申上訴至終院 高院拒批證明書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被指在 2021 年擺放街站,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經審訊後被裁定「公眾地方無牌籌款」傳票控罪罪成,罰款 1,000 元。陳不服定罪提上訴早前遭駁回,再申請上訴至終院,高院原訟庭周二(11 日)拒絕批出上訴證明書。
法官姚勳智表示,上訴方力陳籌款活動在網上進行,並非公眾地方,說法難以成立,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又認為相關法例的「界限十分明確」,原意是規管組織籌款活動,「條文非常清晰,毋須終審法院進一步詮釋」。
社民連兩月3街站遭票控 4人不認罪押後待陳寶瑩聘狀 余煒彬另案押後處理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 4 人,被票控 2023 年 4 至 5 月在銅鑼灣及灣仔街站「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4 人不認罪,周四(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審前覆核。余另涉在銅鑼灣未經准許展示海報一案同日亦再訊。
就 4 人案件,被告全部自行應訊;陳寶瑩擬聘律師,但指需時處理,控方同意可為此押後,期間處理案件承認事實以省法庭時間,押後至 3 月再作審前覆核,官稱是最後一次押後。
至於余單獨被控的案件,他同樣沒律師代表,稱另一上訴案已有結果,可準備審訊,但因控方拒應余要求提供食環署執法指引等,故需開庭處理法律爭議,獲官批准在 2 月 20 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