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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兩月3街站遭票控26次   陳寶瑩申押後待另案上訴判決

社民連兩月3街站遭票控26次   陳寶瑩申押後待另案上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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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被控5項非法籌款 其中2罪成共罰款1800元 陳寶瑩稱政府「陰乾」小團體

社民連街站被控5項非法籌款 其中2罪成共罰款1800元 陳寶瑩稱政府「陰乾」小團體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名義工,被指在 2021 年 7 和 8 月,於旺角擺放要求「釋放政治犯」街站期間,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遭票控 5 項於公眾地方無牌籌款。3 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暫委裁判官曹遠山周四(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就 7 月街站的罪名,陳寶瑩和第二被告罪名成立,分別罰款 1,000 元和 800 元;涉 8 月街站的 3 項罪名則不成立。 裁判官指,本案雖無實際收集款項,但網上支付方式越發普遍,故不可過於狹窄地解讀條例;辯方求情則指被告未造成滋擾,同時沒有人捐錢予街站,「被告冇任何個人得益」。 陳寶瑩於庭外表示,條例僅規管線下籌款,而涉案為網上籌款,強調「法庭方面冇處理到呢個問題」,加上民間小團體依賴市民捐款生存,認為政府「用陰乾嘅方法,用一啲法例殺我哋於無形」。 辯方指條例僅限制實際收集金錢官同意控方指不可過於狹窄解讀 裁判官引述辯方陳詞,解釋條例英文原文所指「collection of money(收集款項)」的意思較窄,僅限制實際收集金錢,邀請法庭接納。官之後再引控方陳詞,指中文譯文準確,立法目的為規管可造成阻礙或滋擾的行為,著眼點並非有否實際收集金錢,而網上支付方式越發普遍,故不可過於狹窄地解讀條例。裁判官同意。 就涉案的 7 月街站,裁判官不接納警員供詞,形容她「不可信」,因在辯方盤問下,就陳寶瑩當日於街站的發言,警員「講唔出任何字眼」,亦無錄影,未能證明陳呼籲籌款。 官指 7 月街站易拉架上有二維碼目的為收集金錢 然而,裁判官強調,7 月街站中的 2 個易拉架分別印有「捐款撐長毛/ Figo / 岑子杰/吳文遠」字眼,以及連接到 Patreon、社民連 Payme、社民連捐款網址的二維碼等,設易拉架正是在公眾地方收集金錢;另外,裁判官指 Patreon 平台運作正常,用戶距離付款僅「one click away(一鍵之遙)」。 至於 8 月街站,裁判官指,陳寶瑩呼籲路人支持街站,惟街站易拉架上無捐款字眼,社民連銀行帳戶號碼等字樣則頗細小,展示目的不明顯。另外,無證據顯示兩次街站有籌款箱,途中亦無人捐款。 就首 2 項涉 7 … Read more

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5人 認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罰4,500元

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5人 認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罰4,500元
2020 年 4 月 30 日,五一勞動節前夕,社民連 8 名成員涉警察總部外抗議警方發出遊行反對通知書,被票控違反 4 人「限聚令」。3 人早前認罪罰款 4,500 元,餘下 5 人包括梁國雄、陳寶瑩、黃浩銘、曾健成,周三( 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控方讀出控罪時,黃浩銘指「我承認違反法例,但我無違背良心」;曾健成則指,因社民連就另一「限聚令」案件,被拒上訴至終院,「逼於無奈要認」。案情指,當時「限聚令」規定不得多於 4 人聚集,警方多次警告不果後票控 8 人。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各罰款 4,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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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社民連成員被控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 5 人押後答辯待另案申上訴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前夕,社民連 8 名成員包括梁國雄、陳寶瑩、黃浩銘、曾健成,涉警察總部外抗議警方發出遊行反對通知書,被票控違反 4 人限聚令。繼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認罪罰款,周二(22 日)再多 2 人認罪,判罰 4,500。另外 5 人保留答辯,押後 2023 年 2 月 15 日再訊,以候另一同類案件(社民連及工黨五一示威案)的上訴結果。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在庭外指,他們事發當日分兩組以「令牌令劍」的 1.5 米為距離,「我哋基本上有呢個距離,但就用另一樣嘢,話我哋有『共同目的』,就唔計數,即使有安全距離,只要你超過 4 個人就違反限聚令,我哋覺得非常唔合理」。她又指,社民連牽涉的另一宗五一勞動節示威案,正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期望終院受理,並作出「較符合邏輯」的判決。 文字報道:社民連 7 人被控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 2 人認罪罰款 5 人押後答辯待另案申上訴

社民連 7 人被控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 2 人認罪罰款 5 人押後答辯待另案申上訴

社民連 7 人被控勞動節前夕示威違限聚令 2 人認罪罰款 5 人押後答辯待另案申上訴
2020 年五一勞動節前夕,社民連 8 名成員包括梁國雄、陳寶瑩、黃浩銘、曾健成,涉警察總部外抗議警方發出遊行反對通知書,被票控違反 4 人「限聚令」。當中 1 人早前認罪罰款 4,500 元,餘下 7 人周二(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再多 2 人認罪,各罰款 4,500 元,期間辯方引《文匯報》報道〈戰疫百天,勝利在望〉求情,指當時疫情正緩和。另外 5 人保留答辯,押後 2023 年 2 月 15 日再訊,以候另一同類案件(社民連及工黨五一示威案)的上訴申請及結果。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案後在法院外指,事發當日分兩組、維持 1.5 米距離,對被指有「共同目的」而違反「限聚令」感「非常唔合理」,稱希望另案獲准上訴至終院,並有「較符合邏輯」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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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陳寶瑩與兩成員義工不認罪 明年 2 月審

社民連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陳寶瑩與兩成員義工不認罪 明年 2 月審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兩名成員義工,被指 2021 年 7 至 8 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在宣傳板上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被票控 5 項無牌籌款。3 人周一(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排期 2023 年 2 月 20 日開審。

3 人由當值律師委派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旁聽席有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成員「阿牛」曾健成等人。陳寶瑩在庭外表示,社民連只是在街上表達意見、沒有籌款,不明白為何在宣傳板上展示 Patreon 就被控非法籌款。她認為案件勝算大,又望之後政治宣傳活動空間不再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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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社民連陳寶瑩與 3 義工認罪罰款

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社民連陳寶瑩與 3 義工認罪罰款

去年 6 月 26 日,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 3 名義工於港鐵沙田站擺街站,聲援吳文遠及梁國雄等在囚人士;4 人其後被警方票控,指他們非法籌款,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各被告周四( 2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陳寶瑩被判罰 1200 元,其餘被告則被判罰 800 元。

陳寶瑩於庭外表示,細小的政黨需要依賴市民捐助而生存,擺街站卻遭警方票控,變相扼殺街頭募捐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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