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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六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六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二(14/3),第 24 日審訊:
區諾軒在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盤問下,確認黃、林沒在初選提名表夾附含否決預算案字句的共同綱領,而兩人與「成個民主黨都無簽」〈墨落無悔〉聲明。區又主動提及民主黨、社民連等託付於他,他對未能維護初選多元聲音「覺得好內疚」。

周三(15/3),第 25 日審訊:
區諾軒在陳志全的代表大狀馬維騉盤問下,同意「人民力量」可歸類為進步民主派,而陳「唔係真係好激進」。區又透露,原計劃離港及離開政壇。法官問,即區按原定計劃,不會在港見證「攬炒十步」發生?區答「唔會,同埋我亦都唔想(此事)喺香港發生」。

周四(16/3),第 26 日審訊:
辯方庭上披露,由戴耀廷發出的初選新界東協議文件中,有「會運用」《基本法》否決權的字句。區諾軒供稱「我都係啱啱睇到」。被問及戴是否騎劫了反對意見時,區稱「我確實係有呢個感覺」。區另提到認為「五大訴求」難以完全實現,情況「接近一個死局」。

周五(17/3),第 27 日審訊:
辯方盤問引用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區諾軒形容「呢個真係狂想,所以係 fantasy,佢(戴)可能…係囉…final fantasy 囉」。區又主動修訂,他日前稱「感覺被戴騎劫」的供詞,稱「我覺得我唔應該用『騎劫』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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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五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五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6/3),第 20 日審訊:
區諾軒供稱一直相信初選合法,直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告,他「法律上信任戴耀廷觀點,政治上則開始響起問號」。及至中聯辦於投票日後發聲明指初選非法,區決定退出並「盡我全力解散整個初選」,又指盼退出的情節能為整體同案覓得求情及從輕發落的基礎。

周三(8/3),第 21 日審訊:
區供稱,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戴耀廷陸續發布數篇「攬炒」文章,「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區又稱戴〈真攬炒〉一文提及「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指該文「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喇。」

周四(9/3),第 22 日審訊:
辯方透露鄒家成、林卓廷,黃碧雲及施德來有意作供。法官認為需審至聖誕。另區確認,「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草案等 5 項,亦有人提出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下台等,定義不一。法官問是否只要不去定義就能取悅所有人?區答稱「當時嘅公眾討論的確係咁嘅情況 」。

周五(10/3),第 23 日審訊:
再多 6 被告完成對區的盤問。當中,區供稱楊雪盈於初選落敗後參選立法會,有違「35+」共識、「唔排除」自己記錯劉偉聰有出席九龍西協調會議。區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後,民主黨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沒受動搖;又供稱從沒視「李伯盧」(吳政亨)為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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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四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四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7/2),第 16 日審訊:
控方確認完成對區諾軒主問;另就應用「共謀者原則」向辯方提供 25 頁表格格式的文件,又確認社民連網頁截圖、公民黨片段等證據會用於指控所有被告。法官押後至周三續。控方又確認,涉案協議最早在 2020 年 2 月 15 日已形成。

周三(1/3),第 17 日審訊:
辯方指准保釋被告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留院,未能應訊;法官質疑李保釋時參與「危險運動」,最終押後續審。何桂藍代表大狀批評控方新增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有關,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法官稱若僅與證物鏈有關,他同感不滿。

周四(2/3),第 18 日審訊:
辯方指李予信周三早上已出院,法官質疑浪費公帑。控方指與 16 名被告分別達成 4 份承認事實,並讀出首份的內容,提及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民主動力」及「香港民研」的工作,又指初選錄得 59 萬張電子票及 2 萬張實體票。

周五(3/3),第 19 日審訊:
區諾軒接受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就如何落實「五大訴求」有「重點爭議」。區被問及公民黨 2020 整年是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時,稱「唔能夠咁武斷」。控方讀畢所有承認事實,何桂藍的版本未提抗爭派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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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三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三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0/2),第 11 日審訊:
控方連日播放涉案片段,何桂藍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促控方指出,引用「共謀者原則」所依賴作出指控的發言。控方一度指所有發言都會依賴,被法官李運騰質疑。控方最終同意,在辯方盤問前作出回應。

周二(21/2),第 12 日審訊:
區諾軒供稱,5 個地方選區各有一份初選協議,但因憂被指違法及令候選人被取消資格,沒要求參選人參署亦未有公開。控方欲播放一涉案記者會片段,被 3 名法官質疑沒需要。

周三(22/2),第 13 日審訊:
控方將初選協調協議文件、提名表格,以及按金收據等 4 份文件呈堂。庭上又披露,提名表格有承諾支持「35+」協調共識,以及「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兩項條款。

周四(23/2),第 14 日審訊:
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區諾軒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憂「兵變」。

周五(24/2),第 15 日審訊:
區諾軒作供提及「抗爭派」一詞,法官要求解釋。區提出以不認罪被告為例,指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為「抗爭派」,又指何屬「較為有左翼思想嘅人」。控方稱下周一交代「共謀者」依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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