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48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向 12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陪審團早前裁定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 2 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成立,周四(6 日)被判監禁 48 個月。 法官李運騰指,被告對事主有管教責任,卻沒有以身作則 、樹立正面價值觀,無恥地做出猥褻行為﹐更教唆兒子自瀆,是自甘墮落、荼毒兒子、禍延下一代及影響他的性觀念。被告作為在職警員屬加刑因素,即使他不是利用職權犯事,卻做出令人震驚、厚顏無恥的事,違反公眾對他的信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