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生咩事】EP.14 流水式集會案終極敗訴 終院為何認為英案例所訂原則不適用?

2019 年維園 8.18 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7 人上訴後獲撤銷「組織」集結罪,「參與」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 被告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法庭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案例所訂下的「相稱性原則」,以考慮檢控、定罪決定,有否不符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 案件橫跨逾 4 年,終院周一(12 日)一致駁回 7 人上訴,指兩宗英國案例的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並不相同,加上本港已確立違憲審查原則,應該遵從。究竟兩英案例訂下甚麼原則?終院為何不採納?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講講判詞重點。 相關報道: 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8.18裁被告終極敗訴被轟「偽善」、「恥辱」 廖柏嘉罕有回應:法官職責是依法判決8.18案裁黎智英等終極敗訴被轟 廖柏嘉辭「媒體自由聯盟」專家小組主席8.18流水式集會案敗訴 黃啟暘:排除以檢控、定罪相稱性作辯護或致不公 楊艾文:判詞非與人權對立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爭議起訴、定罪和平集會損人權 兩英案例訂下甚麼原則?

8.18流水式集會案敗訴 黃啟暘:排除以檢控、定罪相稱性作辯護或致不公 楊艾文:判詞非與人權對立

8.18流水式集會案終極敗訴 黃啟暘:排除以檢控、定罪相稱性作辯護或致不公 楊艾文:判詞非與人權對立

8.18 民陣流水式集結案,終審法院周一(12 日)判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 7 名被告終極敗訴,維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終審法院  5 名法官一致裁定,因應英國與港憲制不同,香港法庭不應採納兩宗英國最高法院案例。該兩案訂明法庭須就檢控、定罪及判刑有否侵害人權進行相稱性測試。

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和常任法官李義撰寫的主體判詞,提到英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香港就違憲審查已確立完整測試及步驟;又指本港既容許挑戰法例本身合憲性,亦能挑戰警方禁令合法性,毋須跟隨英案例引入額外的相稱性測試。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接受《法庭線》訪問,指裁決等同「一刀切」排除在刑事審訊中挑戰檢控及定罪相稱性的可能性,換言之只要被告行為「技術上違法」,即使情節輕微,亦不能以行使憲法權利或表達自由作辯護理由,有機會造成不公。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則認為,終院判詞確立鄒幸彤被控煽惑六四集會案中,被告可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決定合法性的原則,裁決不應被視為與人權對立。

相關報道:
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

Read more

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

8.18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 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敗訴 判詞: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英案例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上訴庭裁定 7 人「組織集結」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參與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被告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指法庭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案例所訂下的「執行相稱性原則」,以考慮檢控、定罪決定,有否不符比例地限制集會自由。5 位法官周一(12 日)一致裁定敗訴。

判詞指,兩宗英國案例的法律背景有別於香港,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並不相同,例如本港法庭可直接裁定違憲法律無效,但在英國,被宣告為不符合人權的條文,仍會被視為有效法律、繼續執行,有機會衍生檢控、定罪有否過分限制權利的考慮。因此,香港法庭不應跟隨英案例,「應遵從本港已確立的違憲審查原則」。終院又指,上訴方的主張,違背香港與憲法挑戰有關的所有原則,強調拘捕、檢控、定罪及判刑過程,已受到完善法律和程序管轄。

吳靄儀庭外表示,本次裁決非常重要,但未有時間詳細研究判詞,不適合作出評論,另感謝律師團隊及一直支持他們的市民;李柱銘則稱「No comment」。

Read more

職工盟屬會街站派防疫品涉違限聚 辯方爭議限聚令相稱性 官稱「4個人都有言論、集會自由」

職工盟屬會街站派防疫品涉違限聚 辯方爭議限聚令相稱性 官稱「4個人都有言論、集會自由」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4 人、包括工會幹事林小薇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周五(23 日)在區域法院(暫代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按政府指引,「傳揚防疫技巧」屬獲豁免群組聚集;控方認為,指引只適用於一般情況,「唔係單憑有口罩嘅發放就必然獲得豁免」,如當日大部分舉措不是派防疫物資、便不獲豁免。辯方則強調,涉案街站當日主軸確實為防疫,而法例並無列明街站不可觸及其他訊息,「例如佢哋有政治身分,但佢哋做嘅嘢有助於防疫」,即構成「合理辯解」。

辯方又指,言論自由屬另一「合理辯解」,希望法庭考慮限聚令僅容許 4 人聚集是否過嚴。裁判官王證瑜連番質疑,「你 4 個人都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咁限制喺邊呢?喺防疫嘅 context(情況)入面,政府都容許有呢啲自由」。案件將於  7 月 26 日裁決。

Read more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警方濫用武力 港府:無視暴徒極端暴力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警方濫用武力 港府:無視暴徒極端暴力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完成審議香港人權狀況,本周三(27 日)發表報告,除促請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另見報道),亦有就警方執法及處理集會等事宜,提出多項關注。

委員會表示,深切關注警方於 2019 年連場示威使用過份武力,又留意到港府將當年全部集會,標籤為暴力事件,大規模拘捕及檢控示威者,促請港府檢討警方武力指引、釋放所有被控未經批准集結人士。委員會又建議廢除《禁蒙面法》、以及修訂《公安條例》要求公眾集會須獲警方批准等限制,保障市民集會自由。

特區政府批評,委員會指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武力,「是無視暴徒當時使用的極端暴力」,強調警方的行動屬回應性,沒有超過恢復治安所必需。至於《公安條例》下的通知規定,當局指香港終審法院已確認合憲,又指相關規定,在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轄區都非常普遍。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