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五(21 日)由雙方結案陳詞,法官梁俊文聽罷陳詞,押後頒判決。
原告方指,鄭國泉並非誠實證人,指鄭稱因被示威者襲擊,令其右腳出現反射動作,由剎車掣移至油門加速;但根據片段,事發前沒有人靠近司機位施襲,批評鄭公然說謊,並強調鄭是在事後才受襲,非因受襲導致本案發生。
鄭一方重申,鄭並非刻意踏上油門,而是被人襲擊後無法控制的士,又指鄭因受創而出現混亂,屬誠實證人。鄭一方另指,原告仍有一定活動能力,可過正常而有意義生活,認為索償金額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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