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現年 45 歲的警司陸振中,被指於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危駕,早前被判非禮無罪、危駕及襲擊兩罪則罪成。陸獲保釋,案件將於周四(7 月 3 日)判刑。
案中其中一名受襲的督察蔡文浩上周五(27 日)入稟區域法院,向陸追討人身傷害損失。據司法機構網站,索償案將排期至 12 月 17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危駕,案件周五(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31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
控方表示,辯方在書面陳詞不斷提及「正常人」應會如何應對非禮,例如稱事主可「扮軟皮蛇」,或學庭上作供時「情緒爆發」、在地上大哭避開陸的行為,說法是完全忽視事主當時醉酒。控方又引數宗強逼口交被裁非禮罪成的案例,反駁辯方指口交可在事主不情願下發生。
控方另引熟食中心閉路電視片段,分析 3 次被指非禮事件,稱陸帶事主赴殘廁前,已在兩個殘廁間踱步,指陸當時「已經盤算緊搵咩地方犯案」。辯方將於下周三(12 日)作結案陳詞,官暫定 4 月 15 日裁決。
50 歲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向 4 名下屬訛稱家人患癌需要手術費等,借貸共逾 36 萬元,周一(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 10 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還押至 11 月 11 日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欠債,擔心債主上門影響升職機會而犯案,透露他現已破產,又呈上曾任創科局局長及機電署署長的薛永恒,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讚揚其工作表現出色。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本案控罪嚴重,被告僅向其中一名事主還錢,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於 2022 年 6 月,相約數名同袍到粉嶺用膳,並 3 度在殘廁內非禮女下屬,強逼她口交,再於同年 7 月中醉酒鬧事,襲擊數名下屬,致同袍指甲斷裂流血。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共 7 罪,案件周二(13 日)於區院續審。
事主供稱遭非禮數日後確診,被告突上門送贈防疫物資,之後又主動接送她上下班,她礙於職級差距不敢拒絕。及後被告於接載事主上班途中突然示愛,稱「難得大家走埋一齊,係一種緣分」,事主稱不懂得反應,故沒回應。
事主又指,曾向被告稱男友看到她的手機定位,要求他保持距離,被告之後贈送小米手機予事主,發現事主沒有使用後命令她轉用,「一開頭係拒絕,後尾被逼服從」。事主稱,直至被告醉酒襲擊下屬,才「逃離咗佢嘅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