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歲高級督察被指先後以遭銀行收回貸款、支付家人手術費為由,向兩名同袍借共 14 萬元,被廉署起訴欺詐、接受利益兩罪。被告自行應訊否認兩罪,案件周二(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一事主供稱,「知道被告有小朋友,如果被收樓,佢嘅處境會好徬徨」,出於同理心借出 13 萬元,被告至今僅還 5 萬元。另一事主則指,被告稱親戚患突發病,需要 60 萬元做手術,遂向被告借出 1 萬元應急。涉案銀行則透露,從沒向被告妻要求收回貸款或提早還款。案件周三(4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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