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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周一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兼獲 500 元訟費。

不過暫委裁判官談立豐周五(26 日)自行提出覆核聆訊,引用案例及法律條文指,本案為涉及牌照許可證的罪行,被告有責任提證,而控方毋須就被告是否持許可證舉證,故改裁表證成立,並撤回訟費命令,將案押後至 9 月 2 日續審。被告需答辯。

控方周一由外聘主控代表;周五改由該外聘主控及律政司一名高級檢控官一同代表。高級檢控官指同意官覆核,又指冀法庭下次可給機會聽取陳詞再作決定。官反駁指「證人佢(原審外聘主控)傳召,問題佢問」,稱若她留意到問題,當日已可即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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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表證不成立兼得訟費 官:控方就有否獲許可沒提證據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表證不成立兼得訟費 官:控方就有否獲許可沒提證據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案件周一(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兼得 500 元訟費。

裁判官指,控罪元素包括被告在相關地點時間拉奏樂器,亦要證明他未獲得許可。但庭上證供僅提及,被告於涉案時地拉二胡,被告有否獲許可,控方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故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周二(23 日)回覆《法庭線》指,會研究法庭的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再決定會否跟進。

被告於庭外向記者表示滿意裁決,被問及會否繼續演奏,他說「肯定會」。至於會否擔心再被票控,他回應被票控只是「耽誤點時間」,沒有關係,又指「真理在我們這一邊,對吧?既然有理我們還害怕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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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奏《願榮光》遭票控 稱曾在內地街頭表演 「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

六旬翁奏《願榮光》遭票控 稱曾在內地街頭表演 「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9 月 5 日開審。被告庭外表示,當日僅演奏音樂,沒有叫喊口號。

他在庭上解釋不認罪原因,指自己曾在英國、泰國,甚至是內地街頭表演,反問法庭「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則指,根據香港法律,街頭表演需要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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