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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指原審考慮不相關事項

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指原審考慮不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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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撞斃騎單車律師 旅巴司機被控危駕 官即日裁表證不成立 指涉案單車突打橫越線

涉撞斃騎單車律師 旅巴司機被控危駕 官即日裁表證不成立 指涉案單車突打橫越線

2021 年 10 月,接載市民往大嶼山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參觀的旅遊巴司機,被指撞斃一名正騎單車的律師,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二(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完成舉證後,法官練錦鴻即日裁定危駕罪表證不成立,亦裁定不小心駕駛罪不成立。

法官指,被告案發時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加上根據車上導賞員供詞,當時涉案單車忽然打橫駛向旅遊巴所在的行車線,兩車才會碰撞。他稱本案屬悲劇,但被告當時已切往另一條行車線,認為一個合理謹慎的駕駛者,不可能事先估計到所有不合理駕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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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4個月內非禮女童20至30次 54歲男罪名不成立 官指判決暴露司法制度缺點

涉4個月內非禮女童20至30次 54歲男罪名不成立 官指判決暴露司法制度缺點
54 歲男子被指在 2019 年 7 月至 11 月,非禮同居女友的 10 歲女兒,多次趁事主睡覺時搓弄其乳頭,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及一虐兒罪。案件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女童早前在社工陪同下錄取供詞,指遭被告在 4 個月內非禮約 20 至 30 次。女童指向母親反映後,被告曾稱「Sorry 囉⋯我唔係特登摸你嗰個部位」。辯方質疑女童有情緒問題,衍生的幻聽同幻覺或影響記憶,女童哭泣說可能有,一度休庭。辯方再指,被告不曾入房騷擾女童睡覺,女童停頓數十秒後表示同意。法官練錦鴻最終指事主口供矛盾,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被告當庭釋放。

法官特別提到,事主進行錄影會面時由社工及警員陪同,惟到盤問時獨自應對難以忍受壓力,無法提供合理答案。法官指,法理上須撤銷案件,惟法庭並不滿意如此做法。而今次判決亦暴露司法制度的缺點,就是法庭的做法,有時會與社會及大眾預期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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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年半提上訴

7.1銅鑼灣|青年阻差辦公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事隔年半提上訴
2020 年 7 月 1 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19 歲青年被指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搶犯」,阻礙警員拘捕一名女子,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在 2021 年審理,原審裁判官彭亮廷指呈堂影片與警員供詞不符,怒斥律政司「告告告!告到天腳底都要告!」,最終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

事隔約一年半,律政司上周一(6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訂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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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0.23-2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0.23-29

黎智英與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欺詐罪成 官指刻意隱瞞「力高」存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經過 19 日審訊,兩人周二(25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至 11 月 24 日求情,屆時或會判刑。 法官陳廣池指「力高」為黎的私人公司,但黎無為該公司向科技園申請,在蘋果大樓營運的牌照。官指,絕不相信黎忘記「力高」,相反認為他刻意隱瞞。至於黃偉強,法官指他作為行政總監,不可能對大樓內的公司情況不聞不問。 原為同案被告、後轉為特赦證人指證二人的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獲拆案處理,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控方指,本案的「免予起訴書」列明,周須在另案作供,即排期今年 12 月 1 日開審的「黎智英及蘋果三公司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擬待該案審結才處理本案,並透露傾向屆時「唔再控告」。法官接納並押後案件至明年 3 月 13 日再訊。 就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他早前獲高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周四(28 日)入稟高院提上訴。 黎智英涉欺詐案 與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同被裁定罪成 官指刻意隱瞞「力高」存在黎智英欺詐案|控方首透露周達權須在黎智英國安案作供 官押明年 3.13 再訊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獲准聘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 律政司入稟高院上訴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爭議國安處發「遞交資料通知書」必要性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由鄒幸彤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 盤問期間,鄒幸彤數度提到「天安門大屠殺」(Tiananmen Massacre),主控張卓勤要求鄒改用「1989 年事件」(1989 Incident)。鄒一度反問控方「是否否認那天有一場殺戮(killing)」。《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最終接納控方要求,指法庭為保公正性不談政治,「事件」一詞較中性,又指大家都明意指甚麼。 而在鄒兩日盤問期間,控方共 11 次因爭議鄒幸彤提問涉及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內容,期間證人須避席,待法庭決定是否批准提問。鄒幸彤批評,控方不容她挑戰證人口供,令她「被噤聲」,認為若控方擔心有披露 PII 風險,理應撤控。《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指,留意到鄒盤問上有困難,考慮再召開第 4 次閉門聆訊,與控方審視需否再披露 PII 文件,預留下周四(11 月 3 日)再訊。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盤問提「天安門大屠殺」 遭控方反對 官下令改用「事件」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轉帳不等同「提供資金」 國安警:相信款項用於危害國安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質疑可循其他渠道索資料 國安警:警有權決定如何行使權力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證人兩日避席 11 次待控辯爭議 PII 官考慮再召閉門聆訊審視文件 612 基金案|控方結案:條例須廣義解讀 基金符「社團」定義 … Read more

三宗機場販毒案表證不成立引陪審員質疑 上訴庭批原審犯錯致嚴重司法不公

三宗機場販毒案表證不成立引陪審員質疑 上訴庭批原審犯錯致嚴重司法不公
高等法院原訟庭 2021 年審理 3 宗機場販毒案時,因控方沒有直接證據,只能依賴環境證供舉證,4 名外籍被告最後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要求上訴庭釐清 2 個法律議題:當控方依賴環境證供舉證時,應如何決定表證是否成立;及法官在上述 3 案裁定表證不成立,是否法律上出錯。

上訴庭周五(28 日)頒判詞,批評兩名法官犯錯,僭越陪審員的功能,認為是否接納證供,「是陪審員的事情,不是法官的事情」,又指兩人導致嚴重司法不公,損害了法官的地位和尊嚴,並損害市民對法治的信心,並形容陪審團挑戰法官判決是史無前例。

判詞又指,現行制度下,只有在被告獲判無罪後,律政司才可將法律問題轉交上訴庭處理,認為有急切需要就此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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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等 8 人被控灣仔暴動原審裁無罪 律政司上訴 排期 2023 年 1 月處理

陳虹秀等 8 人被控灣仔暴動原審裁無罪 律政司上訴 排期 2023 年 1 月處理
2019 年 8 月 31 日灣仔衝突中,「陣地社工」陳虹秀等 8 人被控暴動罪;陳 2020 年獲裁表證不成立,其餘 7 人亦獲判無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於 2021 年 12 月引用《區域法院條例》重新拘捕各被告。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於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上訴庭處理,預計需時 2 天。陳虹秀等 4 人目前獲保釋,須遵守各項條件。其餘 4 人已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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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10.3 裁決 被告:歌曲與政治無關、藝術應予人歡樂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10.3 裁決 被告:歌曲與政治無關、藝術應予人歡樂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沒有許可用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裁判官早前裁定他表證不成立後,自行覆核改裁成立,被告須答辯,案件周五(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自辯被告作供時指曾兩度向警方申請許可,但警員指因疫情不辦理,又強調對他而言《願榮光》一曲與政治「沒有絲毫關係」,認為「藝術應給人帶來歡樂,不是鬥爭」。他在控方盤問下承認,案發時並無持有相關許可證,但否認音量過大。

暫委裁判官談立豐押後至 10 月 3 日裁決。被告指,對於如此「小小案件」要安排第六次上庭感到抱歉,但指要捍衛權利,又稱希望裁判官裁決時「考慮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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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周一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兼獲 500 元訟費。

不過暫委裁判官談立豐周五(26 日)自行提出覆核聆訊,引用案例及法律條文指,本案為涉及牌照許可證的罪行,被告有責任提證,而控方毋須就被告是否持許可證舉證,故改裁表證成立,並撤回訟費命令,將案押後至 9 月 2 日續審。被告需答辯。

控方周一由外聘主控代表;周五改由該外聘主控及律政司一名高級檢控官一同代表。高級檢控官指同意官覆核,又指冀法庭下次可給機會聽取陳詞再作決定。官反駁指「證人佢(原審外聘主控)傳召,問題佢問」,稱若她留意到問題,當日已可即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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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表證不成立兼得訟費 官:控方就有否獲許可沒提證據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表證不成立兼得訟費 官:控方就有否獲許可沒提證據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案件周一(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兼得 500 元訟費。

裁判官指,控罪元素包括被告在相關地點時間拉奏樂器,亦要證明他未獲得許可。但庭上證供僅提及,被告於涉案時地拉二胡,被告有否獲許可,控方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故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周二(23 日)回覆《法庭線》指,會研究法庭的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再決定會否跟進。

被告於庭外向記者表示滿意裁決,被問及會否繼續演奏,他說「肯定會」。至於會否擔心再被票控,他回應被票控只是「耽誤點時間」,沒有關係,又指「真理在我們這一邊,對吧?既然有理我們還害怕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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