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歲持雙程證赴港內地女子,被指前年虛報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機工程學士學歷,取得入境香港許可及入讀港大工程碩士課程。她被起訴「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等兩罪,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應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 2 月 9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現金及人事共 20 萬元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4 歲持雙程證赴港內地女子,被指前年虛報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機工程學士學歷,取得入境香港許可及入讀港大工程碩士課程。她被起訴「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等兩罪,周五(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應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 2 月 9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現金及人事共 20 萬元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港。
38 歲中國籍男子涉前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在 2009 年獲澳洲國立大學頒授商業學學士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 1 月 21 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被告的假學歷證書。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押後,准被告以原有 25 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39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安排使用泰國一間大學的畢業證書,透過中介申請「優才計劃」來港,被控「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被告於保釋候訊期間離境;控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申請,案件將於 12 月 16 日再訊。
39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安排使用泰國一間大學的畢業證書,透過中介申請「優才計劃」來港,被控「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二(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 12 月 16 日再訊,待向海外大學調查,不反對被告保釋,並提出 10 萬現金、10 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等條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接納。
港大繼經管學院後,有其他學院的碩士課程亦涉有人以假學歷報讀。一名 28 歲內地女子涉向中介「學術帝」付 38 萬元,獲安排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網上課程,其後稱自哥大語言學學士畢業,並遞交偽造證書後,獲港大「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取錄。之後她再被指管有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稱以「優異」成績畢業,但其實際畢業成績僅「及格」。
女子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管有虛假文書」兩罪,周四(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240 日。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早前關注,被告行為有否影響他人入讀,控方則表示被告入學年度收生不足。官聞言指,即被告行為沒令他人受影響。
港大繼經管學院後,有其他學院的碩士課程亦涉有人以假學歷報讀。一名 28 歲內地女子,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4 年,欺騙入境處及港大,聲稱自己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其後獲港大取錄,修讀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被起訴 3 罪。女子周四(17 日)再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
庭上女子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等兩罪,獲控方撤回「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情指,被告向中介「學術帝」付 38 萬元,安排她來港讀書,期間對方曾為她報讀哥大的網上課程,其後聲稱她已在哥大「畢業」。被告的住處被搜出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稱以「優異」成績畢業,但實際她僅「合格」。
2024 年 5 月,港大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發聲明指,有碩士生以假學歷入學。24 歲內地女子其後被捕,涉向港大訛稱為美國康乃爾大學學生,以就讀金融碩士課程。
她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屬交替控罪、《入境條例》下「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囚 17 周,扣除已還押時間即日獲釋,並將遣返;原有控罪「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求情稱,被告由父母安排中介處理到香港升學,父母均對「搵咗咁樣嘅中介」感內疚,被告亦自知犯下彌天大罪,又稱被告曾還押、嘗過鐵窗滋味,日後也未必可再入境,望可即時獲釋。官則指,要向大眾發放訊息,不能以為可嘗試瞞天過海,判監無可避免。
2024 年 5 月,港大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發聲明指,有碩士生以假學歷入學。警方事後拘捕一名 24 歲內地女子,指她向港大訛稱自己為美國康乃爾大學學生,以就讀金融碩士課程。
被告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改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另加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 10 月 22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