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踏入第 6 日審訊。被告周一(23 日)作供,承認與事主發展地下情,但指其後感情轉淡。
控方問,為何被告有女友仍發展地下情,被告指「感情呢啲好難講⋯⋯純粹理性角度,我都覺得自己唔應該發生呢件事情」。控方指出,被告首次犯案後,認為事主沒反抗,又曾與他打招呼,以為事主會配合,便三度犯案; 被告一概否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踏入第 6 日審訊。被告周一(23 日)作供,承認與事主發展地下情,但指其後感情轉淡。
控方問,為何被告有女友仍發展地下情,被告指「感情呢啲好難講⋯⋯純粹理性角度,我都覺得自己唔應該發生呢件事情」。控方指出,被告首次犯案後,認為事主沒反抗,又曾與他打招呼,以為事主會配合,便三度犯案; 被告一概否認。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3 日審訊,控方傳召 3 名案發後曾接觸事主的女警作供。
其中一人供稱,在部門聚會中見事主貌似不適,陪同她離開會議室時,對方顯得有點手足無措、眼神空洞,詢問下事主稱遭被告問「可唔可以錫」。另外兩名女警則指,當日見到被告將手貼近事主的腰及臀部,之後見事主情緒激動。辯方質疑,兩人當時在會議室所處位置,不能清楚看到被告的手是否碰到 X,兩人均不同意。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他否認 3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二(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就事主供稱在被告辦公室門外被人拍打臀部,辯方指出,事發時事主「後面走廊成排都係伙記」,被告不可能明目張膽非禮她。事主稱,她當時亦不敢冤枉他人,但當非禮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後,便肯定被告並非不小心。辯方另指,二人互有好感,曾發展「地下情」,事主其後發現被告與女友去旅行,曾就此事與被告爭執;事主一概否認。
首日審訊:事主供稱遭摸臀及被捉手放褲襠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 2024 年 7 月至 11 月,兩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周五(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罪書上他未有申報職業,案件由港島總區總部負責。
周毅剛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再訊,以候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控方文件,期間周准以 5,000 元保釋,條件指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控方另提及若本案審訊,會申請事主以視像形式作供。
警方表示,周隸屬支援科,他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