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警務處相信近 300 個社團已停止存在,除非相關社團在 3 個月內向警方證明其仍存在,否則會在社團名冊將其除名。
名單之中,包括「人民力量」、「學民思潮」、「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沙田社區網絡」、「九龍城大小事」及「將軍澳青年力量」。翻查資料,這 6 個社團涉及民主派背景,部分成員為民主派 47 人案的被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警務處相信近 300 個社團已停止存在,除非相關社團在 3 個月內向警方證明其仍存在,否則會在社團名冊將其除名。
名單之中,包括「人民力量」、「學民思潮」、「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沙田社區網絡」、「九龍城大小事」及「將軍澳青年力量」。翻查資料,這 6 個社團涉及民主派背景,部分成員為民主派 47 人案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