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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文章已下架 頒永久終止聆訊

梁振英控《立場》及鍾劍華誹謗 官指文章已下架 頒永久終止聆訊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 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鍾劍華在 2023 年 3 月初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宣布撤回涉事文章,同意向梁振英支付 10 萬元和解金,指對方接受澄清,並同意不再追究。

案件周一(13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梁振英一方申請無限期終止聆訊。法官歐陽桂如指,《立場》所屬公司董事鍾沛權已辭職,創辦人蔡東豪則被警方通緝,加上涉案文章已下架,認為頒令本案永久終止聆訊較適合,撤銷原訂審期,並不作訟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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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撰文遭梁振英入稟告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元和解金

2018年撰文遭梁振英入稟告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元和解金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案件原定於 2023 年開審。

鍾劍華周日(5 日)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澄清「小桃園飯局」是在梁振英 2012 年當選特首前發生,而參與人士為梁的競選辦要員,而非梁領導的特區政府官員或政府高層。此外,2013 年天水圍發生暴力事件,梁領導的特區政府數次作出聲明反對暴力,而鍾在文章未有提及。

鍾指出,其文章有可能令讀者有 3 點誤解,包括誤解梁振英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他宣布撤回涉事文章,保證不會再發布相關事件的論點,並同意向梁支付 10 萬元的和解金,又指梁接受澄清,並同意不再追究。梁振英則在 Facebook 表示,代表律師已確認收到和解金,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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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入稟要求禁止律政司刑事起訴「違約」問題

郭卓堅入稟要求禁止律政司刑事起訴「違約」問題
繼早前入稟挑戰政府,要求廢除免針紙、推翻修例決定等。「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周五(16 日)再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律政司以刑事起訴欺詐罪,處理與租約及合約相關的糾紛,破壞行之有效的「民事訴訟」機制,影響公眾利益,令公眾不安,社會陷入混亂,要求法庭頒令禁止。

郭卓堅於庭外指,是次覆核與黎智英欺詐罪成及判囚無關,而是涉及公眾利益。郭又提及,他本身擁有位於油塘的一個公屋單位,11 月時疑涉及違約被調查,他主動交還單位,雖然沒有因而被刑事檢控,但仍屬是次覆核的持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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