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38 歲持雙程證男子透過「高才通」來港時,被發現管有「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學歷文件副本﹐教育局經調查後,發現該校不曾依例在港註冊。該男子否認管有虛假文書受審,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施祖堯指,「虛假文書」控罪元素包括證明文件簽署人身分、訂立日期等屬虛假,在本案接納辯方所指,控方只能證明證書上的大學未在港依法註冊,只可推論涉案證書內容或屬虛假,但未能證明證書製作過程屬虛假,裁定被告無罪。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5 年 6 月,38 歲持雙程證男子透過「高才通」來港時,被發現管有「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學歷文件副本﹐教育局經調查後,發現該校不曾依例在港註冊。該男子否認管有虛假文書受審,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施祖堯指,「虛假文書」控罪元素包括證明文件簽署人身分、訂立日期等屬虛假,在本案接納辯方所指,控方只能證明證書上的大學未在港依法註冊,只可推論涉案證書內容或屬虛假,但未能證明證書製作過程屬虛假,裁定被告無罪。
38 歲中國籍男子於 2025 年,涉管有虛假的「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學歷文件副本,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三(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把案件訂於 4 月 14 日進行兩天中文審訊,並於 4 月 1 日進行預審。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應訊時由普通話傳譯協助,控方透露有 6 名控方證人;辯方則指或有一名事實證人,並透露擬聘請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處理案件。
50 歲警被指在 2018 年至 2023 年期間,管有逾 100 份虛針對不同人士的虛假信件或陳述,其中 15 份有特別設計或經改裝用作製造虛假文書,被控「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及「管有虛假文書」共 10 罪,其中 5 項為交替控罪。案件周五( 1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再訊,待處理轉介文件,被告獲准以 2.3 萬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被告已被停職。
20 歲內地男子,涉於城市大學宿舍內藏有一張印有他姓名、照片的假冒公安證,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28 日再訊,待警方向受害人錄取口供、進行認人手續等。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
20 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 9 月,管有虛假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藍色牛仔短袖襯衣、紮馬尾到庭應訊。
辯方一度指,被告父親正趕往香港交律師費,而被告擬不認罪,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稍作押後。及後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3 日,期間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官接納。辯方申請保釋,控方表示反對。官聽罷雙方陳詞,拒絕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
本地男團 MIRROR 演唱會一票難求,衍生假票騙案。2022 年 5 月,一名女子以 1 萬元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交收時發現門票疑似偽造,欲對質之際,遭賣家搶去 6,500 元現金。 該賣家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管有虛假文書兩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5 個月,及向事主賠償 500 元。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有預謀,除了涉案兩張假門票,身上還有 4 張假門票,利用別人想欣賞演唱會的心態而犯案。
本地男團 MIRROR 7 月演唱會掀搶票潮,有「鏡粉」上周日以 1 萬元購兩張「黃牛飛」,交收時發現為影印本假票,賣家即挾款逃走但被警方截獲,再從其身上找出 4 張假票。賣家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管有虛假文書兩罪,今(11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余俊翔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7 月 6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3,000 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