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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認6罪罰款42萬元   官指目測檢查屬行業陋習

Mirror演唱會事故|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認6罪罰款42萬元   官指目測檢查屬行業陋習

本地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的紅館演唱會發生事故,繼舞蹈員承辦商「舞館」、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早前認罪罰款,負責安排 LED 顯示屏的工程分判商「協興隆」,周三( 17 日)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6 項傳票控罪,罰款 42 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缺乏充足安全意識,對傷者致以深切歉意,又指被告只是按藝能的指示,向內地生產商訂購墮下的懸吊系統,僅「中間人」,但明白目測檢查確有不足,現已加入更多專業人士,「希望引入專業作業模式,帶領業界喺不幸中繼續出發」。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協興隆」有份安裝裝置、責無旁貸,而目測檢查為「行業一貫陋習 … 以往冇發生任何事情,唔代表唔會發生」,結果導致其中一名舞者嚴重受傷,並強調舞台裝置複雜,需專業人士監督,「唔能夠靠過往經驗判斷係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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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1.12-1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1.12-18

Podcast: 上周焦點: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辯就樞密院案例陳詞 官再押後裁決待快必上訴結果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15 日)踏入第 57 日審訊。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押至周三裁決,其後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最近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要求雙方進一步陳詞。 控方指,樞密院判詞提到煽動罪須證煽暴意圖,只屬法官的「附帶意見」,而千里達及香港的煽動罪條文有別,加上香港 2019 年爆發反修例事件,有「特殊社會情況」,不能完全將千里達的煽動解讀套用於香港。 辯方則指,香港與千里達的煽動罪,同屬普通法下的罪行,「大家淵源一樣」,而有關煽暴意圖的判詞內容,屬該案憲法爭議下的結論,故法庭應該採納。她又稱,即使如控方指,香港情況特殊,同樣要保障基本權利,「一句講晒係言論自由」。 由於譚得志煽動上訴案,譚一方同樣爭議煽動罪須證煽暴,上訴庭最遲於明年 3 月頒裁決,法官郭偉健認為,「比較安全嘅做法係等上訴庭(判決)」,最終決定在譚得志案有結果的 30 日內就本案裁決。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傳畢11名證人 辯方下周確認會否就毋須答辯陳詞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五(17 日)在區院展開第 19 天審訊。駐站監察閉路電視的便衣警員完成作供後,控方完成案情。《法庭線》綜合庭上供詞,整理當晚警方內部匯報及動員時序。 便衣警作供時,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約 11 時 1 分,閘內有人向閘外射水,而閘外的白衣人後退及走動,雙方有人擲物。警員供稱,當時有向警區行動室匯報指有打鬥發生,記得有提及閘內人向閘外射水,以及閘外有白衫人士取棍類物件。 警員又指,他有匯報人數,第一次匯報提及「超過幾十人」,第二次匯報「已經差唔多一百人」,但沒提及兩派人數;法官質疑「總數 99 比 1 都可以兩幫人,同 50 比 50 個情況好唔同」時,警員解釋指當時「場面混亂、好急」,故沒匯報兩方人數。 案件下周一續審,辯方將決定會否就「毋須答辯」陳詞。 理大衝突4年|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因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 2019 年 11 月,理工大學爆發連串衝突,校園附近有示威者「突圍」,另有一批人響應網上號召,在油尖旺一帶發起「圍魏救趙」,大批人士被捕。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 333 … Read more

MIRROR演唱會事故|2公司認罪 「舞館」獲涉事舞蹈員求情、「藝能」稱一直配合調查

MIRROR演唱會事故|2公司認罪 「舞館」獲涉事舞蹈員求情、「藝能」稱一直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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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均擬不認罪2024.10.16開審

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均擬不認罪2024.10.16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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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2人擬不認罪 明年10月受審

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2人擬不認罪 明年10月受審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當中兩人擬不認罪,而第三被告、48 歲項目經理則申請押後考慮答辯。法官彭中屏把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8 日進行 18 天中文審訊,審前覆核訂於同年 9 月 6 日,控方擬傳召 21 名證人;而第三被告則於 11 月 9 日再訊。3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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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總承辦商「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准續保8.29再訊

MIRROR演唱會事故|總承辦商「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准續保8.29再訊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周四(15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代表首、次被告的大律師表示,希望申請押後案件至 8 月 29 日,以提供進一步、更詳盡的法律意見。另一事務律師則指,由於本星期才收到指示代表第 3 被告,需時研究文件及給予相關法律意見。法官高勁修批准,同時准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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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總承辦商「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准保釋6.15再訊

MIRROR演唱會事故|總承辦商「藝能」3職員被控串謀欺詐 准保釋6.15再訊
本地男團 MIRROR 於 2022 年 7 月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造成舞蹈員受傷。警方早前拘捕 5 人。事隔半年,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

案件周四(20 日)在區域法院首度提訊,辯方申請押後至 6 月 15 日再訊,以待向被告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獲法官彭中屏批准;各被告續准保釋,法官另批准 60 歲工程統籌於指定日子離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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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3公司被票控無確保屏幕安全等15罪 案件押後5.25再訊

MIRROR演唱會事故|3公司被票控無確保屏幕安全等15罪 案件押後5.25再訊
本地男團 MIRROR 紅館演唱會 2022 年 7 月發生事故,警方早前拘捕 5 人,並控告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 3 職員串謀欺詐,准保釋侯訊。至今年 1 月,勞工處向「藝能」、「協興隆」及「舞館」3 間公司,控以「沒有確保 LED 顯示屏安全」、「未有為僱員購買保險」等 15 項傳票罪,周一(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將 15 項控罪合併,獲暫委裁判官沈智輝批准,另下令把本案押後至 5 月 25 日,以待辯方檢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庭上所見,「藝能」及「舞館」有派代表應訊,「協興隆」沒有派員出席,僅由律師代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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