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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反對被告招認呈堂 指警員以「認罪獲減刑」誘簽口供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 辯方反對被告招認呈堂 指警員以「認罪獲減刑」誘簽口供
聽障男生襲警重審案,周二(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時任高級警司區永樑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當時警員截停市民時,有大批記者等人湧前,但不同意被告因被人潮推擠,意外地扑倒在他身上,認為被告是故意搶胡椒噴劑。

辯方另反對被告的招認呈堂,指涉不公平及非自願,被告從未說「我一時衝動先會打警察,阿 sir 對唔住,畀次機會我」。他指被告在現場被多名警員毆打,導致其肋骨等嚴重受傷。辯方又指,被告在母親陪同下錄取口供,警員誘導稱只要被告認罪,就會獲扣減刑期,只會判處社會服務令,要求被告在口供上簽署。案件周四(1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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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指重審檢控逾期 申終止聆訊被拒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指重審檢控逾期 申終止聆訊被拒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 19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周一(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前,辯方指控方在重審令頒布後逾 6 個月,才向被告送達控罪書,檢控已過期限,質疑控方濫用程序﹐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他強調重審案件需從速處理,謀殺等嚴重案件亦然,指本案「案情遠遠比謀殺輕十萬倍」,控方卻超過 6 個月才作出檢控。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理據後,拒絕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被告續受審。

現任總警司、時任高級警司區永樑供稱,他在現場驅散人群期間,被告用雙手拉扯其手上的胡椒噴劑。區與對方糾纏期間失平衡,兩人雙雙倒地。其後同袍帶走被告,區發現後腦及雙膝受傷。他周二(9 日)會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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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被告否認控罪 辯方稱將爭議口頭招認「有冇講(過)」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被告否認控罪 辯方稱將爭議口頭招認「有冇講(過)」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2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控方之後在重審令頒布後逾 6 個月才送達控罪書,辯方早前質疑檢控已過期限,法庭後裁定檢控期限不適用於重審令,有權繼續審議。案件周五(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

辯方指出,將傳召兩名特別事項專家,爭議被告的口頭招認和警方書面紀錄,裁判官王證瑜詢問,方向為其自願性、還是準確性,辯方回答「全部都爭議,包埋有冇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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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爭議已過檢控期限 控:重審案件不受限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辯方爭議已過檢控期限 控:重審案件不受限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2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周三(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法律爭議,辯方指被告所涉控罪為簡易程序罪行,控方在重審令頒布後逾 6 個月才送達控罪書,已過檢控期限,質疑法庭無權進行審訊,又批評控方做法令條文的立法精神變得「蕩然無存」。控方則認為法庭有責任根據條文字眼作詮釋,不應推斷或創造立法原意,又指條例並無提及檢控時限適用於重審。

裁判官王證瑜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案件至 1 月 17 日就法律爭議作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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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再提堂 法庭設即時字幕 辯方指檢控期限已過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再提堂 法庭設即時字幕 辯方指檢控期限已過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0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2021 年 9 月,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事隔逾一年,案件周三(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庭為被告設即時字幕。總裁判官蘇惠德詢問被告是否明白保釋條件,男生隔 10 秒細聲表示「明白」。

辯方指,男生被控違反《警隊條例》下的襲警罪,屬於簡易程序罪行,無論由案發日或高院下令發還重審日計算,檢控期限均已屆滿,質疑法庭沒有權限進行審訊,「聽答辯都唔得」。官押至 2023 年 1 月 4 日處理相關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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