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2 日審訊,黎第 40 日作供。
控方針對「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在《蘋果》影片提問,袁在片中致函美國總統特朗普和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控方指,其中一段片段標題為「促美國務卿懲中共罪犯解放香港」,黎指當時沒有留意標題,亦對袁的影片沒有興趣,不知影片內容,重申只是為對方提供《蘋果》作為發布平台。
另外,黎供稱不知其專欄文章被譯成英文,控方引下屬張劍虹向黎發訊指,會找人翻譯其文章。黎稱,當時忽略了訊息,否認向法庭撒謊,又指其文章被翻譯成英文不是罪,「但在法庭說謊是罪,你覺得我會把合法的事變成非法,讓自己被定罪來顯示我不僅是政治犯,還是個白痴嗎?」,官斥黎因刑事指控受審,警告勿把政治帶入法庭。案件周三(12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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