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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三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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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三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0/2),第 11 日審訊:
控方連日播放涉案片段,何桂藍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促控方指出,引用「共謀者原則」所依賴作出指控的發言。控方一度指所有發言都會依賴,被法官李運騰質疑。控方最終同意,在辯方盤問前作出回應。

周二(21/2),第 12 日審訊:
區諾軒供稱,5 個地方選區各有一份初選協議,但因憂被指違法及令候選人被取消資格,沒要求參選人參署亦未有公開。控方欲播放一涉案記者會片段,被 3 名法官質疑沒需要。

周三(22/2),第 13 日審訊:
控方將初選協調協議文件、提名表格,以及按金收據等 4 份文件呈堂。庭上又披露,提名表格有承諾支持「35+」協調共識,以及「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兩項條款。

周四(23/2),第 14 日審訊:
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區諾軒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憂「兵變」。

周五(24/2),第 15 日審訊:
區諾軒作供提及「抗爭派」一詞,法官要求解釋。區提出以不認罪被告為例,指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為「抗爭派」,又指何屬「較為有左翼思想嘅人」。控方稱下周一交代「共謀者」依賴發言。
審訊第 11 日(2 月 20 日):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11 天審訊。控方早前確認引用「共謀者原則」 ,依賴其他出席者的發言,對各被告作出指控。控方並於上周開始,在庭上播放各區初選論壇的完整片段。

周一播放新東論壇片段前,何桂藍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促控方指出其依賴指控何的片中發言。控方一度指所有發言都會依賴,被法官李運騰質疑。Beel 則指審訊來到第 11 天、何已被捕兩年,質疑控方是否仍未清楚其案情。

控方再問在陳詞階段才回應辯方會否較為合適,李運騰反駁指辯方需掌握控方的案情,以考慮被告是否作供及將證據呈堂。控方最終同意,在辯方盤問前作出回應。控方其後播出新東及超區片段。審訊周二(21 日)續。

文字報道全文:
47人案|控方播初選論壇片未指明欲依賴的發言 何桂藍代表提質疑 法官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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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 12 日(2 月 21 日):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12 天審訊。區諾軒供稱初選協調時,5 個地方選區各有一份協議,但當時因憂被指違法及令候選人被取消資格,沒要求參選人參署亦未有公開。

在控方主問下,區供稱協議文件「內文入面係有『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句。他續指「我嘅表述係會有啲複雜,請耐心聽一聽...」,惟有被告此時申請離席去洗手間,法官宣布休庭待續。

此外,控方庭上欲播放一涉案記者會片段,被 3 名法官質疑沒需要,主控周天行最後改就另一證據提問。由上周四(16 日)至今,控方連續 4 天審訊共播出初選論壇及記者會,共 7 條完整片段(見內文表),總時長逾 8 小時。審訊周三(22 日)續。

文字報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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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 13 日(2 月 22 日):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展開第 13 天審訊。庭上展示初選協調協議文件、提名表格,以及按金收據等 4 份文件(見內文表)。

庭上又披露,提名表格有承諾支持「35+」協調共識,以及「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兩項條款。區諾軒供稱,協調共識是指各區的協調協議文件,當中有「積極(新界西文件用字為「會」)運用《基本法》權利,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句。至於擁護《基本法》的條款,區稱是「民主動力」設計報名表時「希望每個參與者都能夠奉行到嘅精神」。

控方亦續就區 2020 年回應「墨落無悔」的 Facebook 帖文發問,區稱初選參加者認為透過否決預算案,最後促使特首下台,「就係有一個攬炒意思」。此外,區在法官追問下,指截至他 7 月中退出「35+」初選工作,沒聽過有參選人在公開場合反對運用否決權。

文字報道全文:
47人案|官問初選提名表中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條款 區諾軒:民動望參與者奉行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3日審訊 區諾軒:新西協議否決預算案字句與他區不同

審訊第 14 日(2 月 23 日):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區諾軒日前供稱,因憂被指違法及被取消資格,各區初選協調的協議文件原本不要求簽署,亦不公開。案件周四(23 日)展開第 14 天審訊,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見內文表)呈堂,並向區發問。

區解釋訊息時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蔡澤鴻曾提出,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佢(蔡)怕會『兵變』」。區指當時認為「大會已無權威左右他們的決定」,而自己有「把關不力」的責任,亦憂慮其他區有類近行動。

控方亦展示戴耀廷 2020 年 7 月中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提及「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區供稱當時中聯辦、港澳辦譴責初選或違法,他理解戴「係想修正 35+ 嘅講法,規避法律風險」。

此外,3 法官就早前在控方延遲呈交專家證供的情況下,批准控方將證供呈堂的決定頒下判詞,披露時序及解釋理據。法官認為,控方理據不足,但情況沒造成無法彌補的不公,而提出反對的何桂藍一方仍有時間處理。審訊周五(24 日)續。

文字報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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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 15 日(2 月 24 日):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15 天審訊。區諾軒作供提及「抗爭派」一詞,法官要求解釋。區提出以不認罪被告為例,指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為「抗爭派」,又指何屬「較為有左翼思想嘅人」,並一度面向被告席問「準唔準確?」

截至周五,區已作供 10 日,控方表示對他的主問接近完成。控方又在法官提問下澄清,指控各被告均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已參與串謀;法官李運騰指此為控方新的說法。此外,辯方再促控方交代如何使用「共謀者原則」,控方聲稱於下周一(27日)續審時交代。

文字報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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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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