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三(10 日)將首次試行直播法庭程序,首案是在終審法院進行上訴聆訊的女同志被撤法援案。據早前公布,公眾人士可用電腦或流動裝置,在終院網站觀看法庭現場直播。
司法機構早前強調,公眾人士,包括傳媒,不得錄製或使用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任何人未經法庭事先批准而記錄、編輯或轉播現場直播內容,即屬藐視法庭,或屬侵犯版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時任裁判官鄭紀航於 2020 年審理 17 歲男生藏士巴拿等物一案,裁定他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兩罪罪成,判入勞教中心。鄭其後被投訴立場偏頗、判刑不合理。司法機構周三(6 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後,認為投訴全部不成立。
專責法官小組指,裁判官於口頭裁決理由中,分析了警員證人及辯方證詞,以及交代裁斷的基礎,被告上訴時亦沒提及裁判官對證人誠信的裁斷犯錯。小組認為,立場偏頗的投訴欠缺事實基礎。至於定罪及判刑的投訴,小組認為均不屬於投訴司法人員司法行為的範疇。
小組重申,定罪或判罰的司法決定,部分人或基於立場或政見而不予認同,但這不等同相關司法決定或司法人員是偏頗,並強調在決定投訴是否成立時,案件的結果不一定相關,亦非唯一考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年初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提及,司法機構將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現場直播法庭程序的施行細節。司法機構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表示計劃於 2024 年初就選定的案件試行直播,稍後公布細節。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華學佳勳爵(Lord Robert Walker)日前在英國逝世,享年 85 歲。行政長官李家超及司法機構,分別發文對其逝世表示哀悼,及致以深切慰問。李家超指華學佳在法律界地位崇高,在不同法律範疇撰寫具權威性的判案書,讚揚他對司法機構的貢獻。英國最高法院則對其離世表示極大悲傷,指他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以來,深受信任和敬佩。
翻查報道,2022 年 2 名英國法官辭任本港終院非常任法官後,其餘海外非常任法官均表態留任,只得華學佳沒有表態。
司法機構 2021 年發稿指,計劃在灣仔區域法院大樓,興建一所可容納約 250 人的大型法庭,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的社會事件相關和其他案件。記者周一(14 日)到庭採訪一宗 23 名被告暴動案,首次用到第 49 法庭。司法機構口頭回覆確認,新建成的法庭周一起投入運作。 根據記者觀察,法官席前約有 10 排座位供法律代表使用,家屬、記者及公眾的座位則在後方。法律代表座位旁為玻璃被告欄,中間相隔 2 根粗大柱樑,家屬、傳媒及公眾可於轉播鏡頭中,看到法官、法律代表及被告的表情及動作。
上周五(9 日)一宗民事案判詞,揭發《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陳嘉信就「黃道益案」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該案被告在上訴時指陳撰寫的判詞,逾 98% 內容皆來自原告的書面陳詞。上訴庭批評陳全盤抄襲原告,必然會令敗訴一方感委屈,覺得法官「走捷徑」及放棄了其司法責任,最後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另一名法官重審。而上訴庭在判詞援引兩宗涉「司法抄襲」的案例,原審都是陳嘉信。 另外,上訴庭周三(14 日)審理另一宗原審同為陳嘉信的案件時,再度質疑陳的判詞「廣泛整合律師陳詞」,表明對其判決只會「給予很少或不給予比重」。 司法機構周二(13 日)回覆查詢指,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判詞不能抄襲,會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心。他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陳表示明白和同意。
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 2014 年佔領運動初期,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人呼籲他人上街及支援,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判囚 8 個月、緩刑 2 年。她其後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被上訴庭駁回申請。
大律師公會去年接獲投訴,指身為執業大律師的陳淑莊被定罪,或損大律師專業形象。大律師公會周一(24 日)向會員發信,指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投訴成立,對陳予以譴責,並下令陳須繳付 14 萬元訟費。判詞提到陳煽惑他人作出「應受譴責的行為」,不論其用意有何高尚,都對金鐘和中環一帶造成嚴重阻礙和干擾。
判詞又指,雖然陳當時並非以大律師身分行事,但她作為民主派政黨的關鍵人物,亦代表法律界,其講話或更能說服群眾參與佔領運動,她卻未曾提及任何法律後果。考慮事件不涉私利或暴力,審裁組亦接納陳淑莊參與佔領真誠希望爭取普選,並已在刑事法庭受到懲處,下令作出譴責。
司法機構周二(4 日)公布,委任四位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分別為謝志浩、陳浩淇、呂世杰和錢孝良。其委任書及任命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作出,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 當中,謝志浩專事刑事案件,在初選案中代表社民連岑子杰;陳浩淇曾代表政府處理「一地兩檢」上訴案;呂世杰多處理商業、稅務案等,而錢孝良則現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據報道,謝為區域法院法官沈智慧的丈夫;陳則是世衛前總幹事陳馮富珍的兒子。
2023 年 2 月 8 日、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三日審訊期間,西九龍裁判法院 3 樓的玻璃幕牆突然爆裂。記者目測留下一個直徑約 2 至 3 厘米的圓形洞口。警方初步調查懷疑有人在法院對出行車天橋射擊所致。 路政署人員近日在法院外的行車天橋、靠法院的一邊加裝金屬保護網。路政署周四(23 日)回覆時表示,政府因應法院保安需要而加裝保護網,有關工程於 3 月中起展開,預計在 4 月初竣工。警方回覆指,正繼續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司法機構則沒有進一步補充。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在國安案中抗辯,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此釋法。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建議法院在涉及國安的案件中,容許海外執業大律師來港處理案件之前,須先向特首提出並取得證明書。 文件建議將特首證明書的新要求,適用於所有危害國安相關的案件,除《國安法》案外,亦包括刑事、民事及其他性質的案件。文件亦強調,刑事案被告「從來都沒有由海外大律師代表的權利」,因此相關立法建議沒有剝奪被告的合法權利。 律政司指,正就立法建議主要內容,諮詢司法機構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並表示計劃盡快在 2023 年第一季或第二季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