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旬的士司機,被指今年 3 月在中環停泊的士於雙黃線、遭輔警發告票時,突然開車加速,把輔警拖行 10 米後逃走。司機今年 9 月初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危險駕駛」兩罪,周一(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2 個月、停牌一年,另須就損壞輔警電話賠償 800 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案發時輔警是正當執行職務,惟被告不理對方,反加速離去,釀成危險,故以各罪判囚 3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及刑期同期執行等因素,最終判囚 2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 4 月 8 日,有私家車被截查時高速狂飆,至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外,被交通警開槍射中男司機截停,後揭該車為新界北 3 宗爆竊案的接應賊車。男司機被指拒受查,開車飆逃 10 公里、亂撞連撼 7 車,周一(15 日)在區院承認危駕、毒駕等 5 罪,還押 9 月 2 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無視警員截查,反而加速開車逃走,期間屢衝紅燈及無視交通規則,並為逃避追截而加速撞向數架車輛。警員遂舉槍警告停車,再遭被告無視,並發動引擎擬逃走,警員遂開槍擊中其右肩制服。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指,留意到被告因案中槍,有永久性損傷,將先索取醫療及背景報告再行判刑。
2021 年 6 月 4 日,一輛校巴於沙田大涌橋路失事,衝落城門河邊單車徑,車上學生及保姆等 25 人受輕傷。57 歲校巴司機 2022 年 7 月初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周二(1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個月、停牌 18 個月。 法官彭中屏批評,被告的行為魯莽、自私,不但故意忽略交通標誌,而且欲以高速越過數架車輛,把車上學生置於危險之中,辜負他們對被告的信任。
2021 年 6 月 4 日,一輛校巴於沙田大涌橋路失事,衝落城門河邊單車徑,車上學生及保姆等 25 人受輕傷。57 歲校巴司機周一( 4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肝癌、過往交通紀錄良好,案發時只是一時貪快爬頭而釀成意外。 法官彭中屏聽取求情後,下令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 7 月 19 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