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3前員工串謀受賄判囚5至6個月 官指國泰損失似有誇大、控方混淆概念

國泰3前員工串謀受賄判囚5至6個月 官指國泰損失似有誇大、控方混淆概念

國泰航空 3 名前員工,被指於 2018 至 2019 年間,收受賄款逾 9.8 萬港元,協助一名女子及其友人,以員工優惠價購買 75 程機票,致國泰損失逾 116 萬港元。其中前艙務長開審前認罪,並轉為控方證人,另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3 人周四(7 日)被判囚 5 至 6 個月。區院法官郭啟安引述案例指,貪污會傷害到香港金融中心的核心價值,但關注國泰蒙受的損失不及控方所稱的多,又指涉案「Companion Travel Scheme」機票計劃,不確保持票人一定可以上機,而涉案機票原先屬賣不出,故嚴重性相對案例輕。

官又指,認為控方混淆實際經濟損失的概念,一度反問控方,本案是否適宜被轉介至區院審理,因損失似乎有所誇大;控方最後答稱轉介決定已考慮多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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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2前員工涉串謀受賄 協助他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罪成9.7判刑

國泰2前員工涉串謀受賄 協助他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罪成9.7判刑
國泰航空 3 名前員工,被指於 2018 至 2019 年間,收受賄款逾 9.8 萬港元,協助一名女子及其友人,以員工優惠價購買 75 程機票,導致國泰損失逾 116 萬港元。3 人被控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中 34 歲前艙務長開審前認罪,轉為控方證人。餘下 2 人周五(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押後至 9 月 7 日求情及判刑。

法官郭啟安指,從相關對話及轉帳紀錄可見,2 名被告與涉案女子達成共識,分別以 3500 及 5000 元美金,出售其員工提名額,不難發現他們之間存在共謀協議。法官續指,被告辯稱只是收取代購免稅品的費用,又聲稱與該女子的友人相戀,認為其邊作供邊砌詞,說法牽強,拒絕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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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3前員工涉串謀受賄 協助他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前艙務長認罪轉控方證人

國泰3前員工涉串謀受賄 協助他人買員工優惠機票 前艙務長認罪轉控方證人
廉署早前起訴國泰航空 3 名前員工,指他們於 2018 至 2019 年間串謀另一名女子,收受賄款共逾 9.8 萬港元,以協助他人利用「同行旅伴」員工福利,低價購買 75 程機票,導致國泰損失逾 116 萬港元。3 人共被控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四(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其中 34 歲前艙務長於開審前承認 3 罪,餘下一罪獲存檔法庭,並轉為共犯證人作供。另外兩人不認罪受審。案情指,本案被告出售其「同行旅伴」的名額,收費後再提名對方作「同行旅伴」,購買多張優惠機票。審訊周五(3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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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兩前空少醫學監察期間外出 違防疫例罪成各囚 8 周 官斥濫用特權

國泰兩前空少醫學監察期間外出 違防疫例罪成各囚 8 周 官斥濫用特權
2021 年 11 月,政府宣布機組人員續准豁免隔離。兩名國泰時任空少 12 月底從美國抵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外出購物、到又一城「望月樓」用膳等,及後確診 Omicron。二人被控違反防疫規例,原擬認罪,但官指求情內容屬抗辯理由,拒納並展開審訊。二人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罪名全部成立,還押至周四(12 月 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各判囚 8 周。

裁判官王證瑜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濫用政府賦予機組人員豁免檢疫的特權,在醫學監察期間外出進行不必要活動,如到餐廳用膳等。另本案與同類案分別之處,在於他案沒致他人染疫,而本案被告則感染 9 人。最終以判囚 9 周為量刑起點,考慮案例,若被告因案失去工作及相關福利可酌情減刑,遂減刑一周至判 8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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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兩前空少醫學監察期間外出 屬「望月樓」感染群組 違防疫例罪成 官斥濫用特權

國泰兩前空少醫學監察期間外出 屬「望月樓」感染群組 違防疫規例罪成
2021 年 11 月,政府宣布機組人員繼續獲准豁免隔離,助復正常通關。兩名國泰時任空少 12 月底從美國抵港後,在醫學監察期內外出購物、到又一城「望月樓」用膳等,及後確診 Omicron。

二人被控違反防疫規例,原表示認罪,但官指求情內容屬抗辯理由,拒納並展開審訊。二人經審訊後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 3 項罪名全部成立,還押至 12 月 1 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裁判官王證瑜指,本案性質嚴重,二人濫用政府賦予的權利或特權,最終導致他人染疫,而他們認為探朋友等屬「必要活動」、「可接受」,亦曲解國泰的電郵。衞生署專家證人稱,被告「很可能」傳染「望月樓」群組其餘 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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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種疫苗遭解僱 兩前空姐入稟勞審處申復職 國泰表明拒絕

未接種疫苗遭解僱 兩前空姐入稟勞審處申復職 國泰表明拒絕
國泰航空前空姐去年 9 月因沒接種疫苗遭解僱,她們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復職令,案件周五(7 日)在勞資審裁處進行聆訊,排期 12 月 1 日開審。國泰代表在庭上表明拒絕空姐復職。兩名入稟的前空姐在庭外指,是否打針是個人選擇,大眾應思考「係咪可以不斷合理化不合理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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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兩前空少涉違防疫例 稱探朋友、在外午飯屬國泰電郵容許 控方質疑非真誠相信

國泰兩前空少涉違防疫例 稱探朋友、在外午飯屬國泰電郵容許 控方質疑非真誠相信
國泰兩名前空少涉於 2021 年底從美國飛抵香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探朋友、外出用膳、購物及取包裹,及後確診感染 Omicron,被控違反防疫規例。案件周二(16 日)續審。

首被告黃昱龍作供時承認曾到訪次被告劉諾宏家中,並送禮物。黃解釋自疫情爆發後,國泰開始裁員,他曾情緒低落,而劉曾開導他,故他探訪及送禮物,強調有助自己的「身體及精神健康」,屬於國泰內部電郵中容許的行為。

劉亦認為與父親到餐廳用膳、到 Apple Store 取電話、送黃搭巴士等行為,同樣與他的「身體及精神健康」有關。二人均不認為相關行為屬違規。

控方質疑,二人的行為不屬國泰發出的機組人員通知書所載的「必要活動」,亦非國泰電郵中有助「「身體及精神健康」的豁免活動,又質疑二人並非真誠地相信可做出相關行為。二人全部否認。案件押後至下周五(26 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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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兩前空少涉違防疫規例 被告:國泰電郵指餐廳用膳、探朋友「可接受」

國泰兩前空少涉違防疫規例 被告:國泰電郵指餐廳用膳、探朋友「可接受」
國泰兩名前空少涉於去年底從美國飛抵香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探朋友、外出用膳、購物及取包裹,及後確診感染 Omicron,被控違反防疫規例。兩人周一(1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裁表證成立,其中一人今出庭作供。

黃姓被告供稱,國泰內部電郵僅提醒機組人員,不要前往人多擠逼的地方,並無列明其他受禁行為,因此認為可乘交通工具、購物及外出用膳。

另一被告於警誡下亦指,國泰內部電郵列明,當局規管的活動,機組人員不受限制,在餐廳用膳,探訪朋友等日常活動均「可接受」(acceptable),因此不知違反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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