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被判監禁兩年。
4 人不服判刑提上訴,周五(13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認為原審量刑起點 35 個月監禁明顯過重,適合量刑起點應為 2 年,扣除原審的 20% 認罪扣減、求情因素,總刑期應為 15 個月監禁。有被告家屬聞判哭泣,亦有人高呼「生日快樂」。
4 人於 2023 年 9 月起服刑,至今約一年。根據《監獄規則》,囚犯可因行為良好獲減刑三分一。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訂明,因危害國安罪行服刑的囚犯,須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方可獲行為表現良好的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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