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25 日的「荃葵青遊行」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人堵路,被警方驅散。一名 39 歲男子事隔 4 年 4 個月後,被控串謀暴動等罪,案件周二(6 日)在區院再訊。
被告親自應訊指,仍未能成功申請法援;法官練錦鴻一度質疑,指案發為 2019 年,被告則澄清自己 2024 年 1 月初始遭檢控。官一度下令法援署職員上庭解釋,最後批准案件押後至 2 月 29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8 月 25 日的「荃葵青遊行」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人堵路,被警方驅散。一名 39 歲男子事隔 4 年 4 個月後,被控串謀暴動等罪,案件周二(6 日)在區院再訊。
被告親自應訊指,仍未能成功申請法援;法官練錦鴻一度質疑,指案發為 2019 年,被告則澄清自己 2024 年 1 月初始遭檢控。官一度下令法援署職員上庭解釋,最後批准案件押後至 2 月 29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2019 年 8 月 25 日 的「荃葵青遊行」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一名 39 歲男子事隔 4 年 4 個月後,被控串謀暴動等罪,案件周二(23 日)在區院再訊。
就控罪書提及同一事件、另案的 9 名被告,7 人已經認罪判刑,2 人則不認罪待 3 月開審。控方透露,「本案被告係 2024 年先被發現 … 2024 年 1 月 2 日被捕」,現考慮將本案與不認罪 2 人的案件一併處理。
親自應訊的被告指,由於時間匆忙,尚未交齊申請法援的文件。法官彭中屏批准押後至 2 月 6 日提訊,待被告申請法援。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019 年 8 月 25 日 的「荃葵青遊行」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一名 39 歲男子事隔 4 年 4 個月後,被控串謀暴動等罪,案件周三(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訊,以待將案轉介至區院。被告准以一萬元人事擔保及一萬元現金保釋。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前,5 名案發時為理大學生的被告,被控在理大串謀參與暴動,他們周一(6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暫委法官黃士翔下令 5 人還押至 12 月 7 日判刑,待索背景報告。
案情指,示威者有組織地佔據理大,堵塞紅磡海底隧道出入口、理大外的漆咸道、暢運道及康莊道等。警方事後檢取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 5 人身處理大內,並發現他們案發時以其理大學生證出入閱讀室。案情指,片段拍攝到 5 人分別向警方投擲硬物、搬運雜物和架設路障,及將閉路電視鏡頭噴黑等。
辯方求情提到兩被告已婚,並於今年 8 月誕下兒子,其中女被告產子時大量出血,傷口仍未癒合和身體虛弱。另一被告獲田徑總會副主席撰寫求情信,指他為頂級運動員,多次為港爭光。辯方另指,本案控罪日期為 11 月 11 至 14 日,理大事件正處醞釀階段,罪責應較其後的暴動事件輕。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的「暴動」罪,共 14 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當中 4 人包括陳虹秀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區院由另一法官重審。另外 9 人則因已離境而獲法庭撤銷上訴。
陳虹秀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周二(3 日)頒判詞指,早前已裁定原審錯誤,在於單單集中考慮陳本人的行為,而非整體證據是否支持陳與他人一起犯案。判詞又指,陳提出的問題全屬事實裁斷,並不涉及她所指,需要由終院處理的法律觀點,更遑論是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終拒絕發出證明書。
根據法例,擬上訴人可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而假若上訴庭拒發,仍可直接向終院上訴委員會,一併申請證明書及上訴許可。陳虹秀回覆《法庭線》查詢指,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再上訴。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年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暴動」罪,共 14 人罪名不成立。其中陳虹秀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就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分成兩案提出上訴,並於 2021 年 12 月引用《區域法院條例》重新拘捕各被告。案件周三(18 日)於高院上訴庭續審。 答辯方表示,片段顯示陳虹秀只是出現在現場數秒及觀察,不能證明她與其他人集結,又提到本案發生至今相距 4 年,證人的記憶模糊;認為本案證據薄弱,不應浪費時間將案件發還重審。律政司一方則回應指,案件一旦重審,控方亦需重新舉證,認為答辯方說法缺乏基礎,並重申法庭要考慮司法程序及「大公義」,作出合乎公義的命令。 3 名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詞後,表示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各答辯人續准保釋,報到時間獲准減至每月一次。
3 宗反修例相關暴動案,以及一宗煽感案襲警案,周二(6 日)分別在區域法院提訊。當中,2019 年 10 月 1 日共 11 人被控港島暴動,一男被告擬認罪,押後至 11 月 29 日再訊。另一案涉及 2019 年 8 月 25 日共 9 人被控在荃灣串謀暴動,押後至 10 月 25 日再訊。 一人被指 2020 年 5 月 24 日在銅鑼灣,參與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示威,被控暴動,押至 11 月 1 日再訊。 此外,3 人被指 2021 年七一刺警案翌日,在網上煽惑襲警。其中一被告被控煽惑有意圖傷人,控方指收到辯方信件,內容與答辯商討有關,官押後至 10 月 25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