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34 歲男警被指上周三(20 日)休班時在葵馥苑紀律部隊宿舍一個單位內,非禮 7 歲女童,被控一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本周一(25 日)被押往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指紋和 DNA 比對、閉路片段分析,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聽畢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 2 萬元現金及妻子的 2 萬元人事擔保金保釋。
保釋期間,被告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搬離涉案宿舍、不得前往涉案宿舍任何範圍,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至 12 月 18 日再訊。警方指,男警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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