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周二(18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20 日審訊,由法官黎婉姫總結供詞及引導陪審團。法官稱,本案爭議在於被告有否意圖令女童身體受嚴重傷害,甚至死亡;若不肯定,須裁定罪名不成立,強調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辯方毋須證明被告清白。
法官又指,案件牽涉一名 3 歲小孩、被告涉嫌家暴等,陪審團或對此深表同情,亦可能對涉案罪行感憤慨,但須基於證據客觀評估,不可由情緒作出裁斷。官又提醒,一個人說謊有很多原因,即使陪審團肯定被告說謊,不代表他有罪,須考慮背後原因。案件周三(19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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