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周二(5 日)落案起訴一名 38 歲男子,指他涉嫌在今年 10 月 31 日,即區議會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控「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被告周二下午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再訊,被告期間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廉政公署周二(5 日)落案起訴一名 38 歲男子,指他涉嫌在今年 10 月 31 日,即區議會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控「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被告周二下午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再訊,被告期間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指在 2020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不實申報以 2.4 萬元聘請 3 名選舉助理。他 2023 年 1 月初承認違反《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原定還押至周四(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早前稱本案控罪嚴重、一般須處監禁的裁判官王證瑜,接納背景報告指被告犯案非出於私利,而是為幫助社區有需要的人,相信他有反省,而其註冊社工資格或受影響,決定暫准以 5,000 元擔保,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至 2 月 22 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曾在收押所度過農曆新年,沒能與家人過節,又引報告指犯案是因購買抗疫物資予居民,後因不夠錢而「愚蠢地」虛報選舉開支,現感後悔。
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指在 2020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不實申報以 24,000 元聘請 3 名選舉助理。他在 2022 年 9 月出境時被捕,被廉署落案起訴違反《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他周一(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 裁判官王證瑜形容,本案涉及在選舉期間虛報開支,案情非常嚴重,最令人失望之處是,被告為時任區議員,一般需判處即時監禁。裁判官認為,需時了解被告的背景及犯案原因,把案件押後至 1 月 26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拒絕辯方要求保釋候判,被告需要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