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人被指於 2019 年串謀殺害警察,被控《反恐條例》「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及「串謀謀殺」等罪。10 人當中,其中一名 24 歲男子,被指與另一名女子干犯「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案件周四(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裁判官陳志輝押後至 8 月 28 日再作提訊日,以繼續處理交付至高院之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不可報道程序內容。男被告須繼續還押,女被告則獲准續保。翻查資料,男被告自 2019 年 12 月被捕,至今已還押 4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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