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被起訴「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第 3 日審訊,押後至 12 月 23 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傳召被告長子作供,他供稱肯定保險代理沒向他提及過,他在成年後,會「自動」成為保單持有人;就辯方所展示,他在年滿 18 歲後的兩份意外索償申請書,他均表示是由父親代為處理,確認表格上都沒自己的簽名。他另稱與郭鳳儀最後一次見面,是於自己 2020 年 1 月在香港舉辦的婚禮。
在控方盤問下,長子表示知悉父親會赴日旅遊,但指父親一直沒向他提及過,赴日本旅遊的目的及行程,僅在被捕獲釋後,才透露國安處「控告佢見過細妹、處理過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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