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72 日審訊。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二天作供,控方續問及黎智英名下公司的運作,而周亦確認,佢有份處理黎私人戶口帳目。
周周二確認,自己與黎為離岸公司「LACOCK」董事。及至 2020 年初,陳梓華成為公司新股東及董事,但他不認識陳,而黎的助手 Mark Simon 曾向他解釋「因為呢個陳梓華,幫阿黎生手、做到嘢,所以黎生將呢間公司轉畀佢作為酬勞」。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72日審訊|周達權:飯盒會談及「反政府運動、黑暴」 黎指要引外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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