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歲警員被指於 2021 年下旬,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一萬元賄款,向對方披露警方運作及案件調查進度,另又向同袍索取約一萬元貸款。他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周五(26 日)在沙田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指,警務處網頁列明「忠誠勇毅 心繫社會」,警員須有正直等品格,惟被告意圖利用其身分,接觸內部調查資料並向他人透露,雖然透露的資料皆為捏造、不真實,但已違反警隊守則,批評他不單沒以身作則,更令警隊蒙羞,有損警隊精神、價值觀。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0 歲警員被指於 2021 年下旬,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一萬元賄款,向對方披露警方運作及案件調查進度,另又向同袍索取約一萬元貸款。他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周五(26 日)在沙田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指,警務處網頁列明「忠誠勇毅 心繫社會」,警員須有正直等品格,惟被告意圖利用其身分,接觸內部調查資料並向他人透露,雖然透露的資料皆為捏造、不真實,但已違反警隊守則,批評他不單沒以身作則,更令警隊蒙羞,有損警隊精神、價值觀。
2021 年 6 月底至 10 月中期間,一名時任警員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 1 萬元賄款,以披露警方運作及案件調查進度。涉案貸款公司董事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一(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排期至 12 月 6 日至 7 日作英文審訊。
控方指會傳召一名證人,透露將呈上相關 WhatsApp 對話紀錄。董事被告續准保釋,他在庭外多次向記者稱「我都冇罪」,並稱「唔好影響正常人」。涉案時任警員早前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庭上早前透露,他已轉為控方證人。
2021 年一名時任警員涉收受貸款公司董事逾一萬元賄款,以披露警方查案及行動等情報,又涉向同袍索取約一萬元貸款。前警員及貸款公司董事,分別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前警員於首次提堂時原表示認罪,其後申請撤銷認罪答辯。 案件原定周三(1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繼續處理其申請,但前警員又再改變立場,決定維持認罪,並同意案情。案件押後至 7 月 4 日判刑,他續准保釋。 案情指,前警員曾多次向貸款公司董事索取貸款,又在對方查問下解釋警方執法行動等,曾先後借共 13,300 元。他又曾在未獲許可下向同僚借錢。
一名時任男警被指於 2021 年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涉款逾 32.2 萬元。他 2022 年 6 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周三(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因遲到等原因違反社會服務令,求情指控罪非極嚴重罪行,被告現於廚房工作,月入約 1.5 萬元,要照顧懷孕妻子和 2 名女兒。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據被告過往表現認為他不能如期完成社服令,遂撤銷並重新量刑,考慮他初犯和認罪,已完成大部分時數,改判其監禁 10 日,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