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兩人早前認罪判囚一年。
餘下 7 名原居民被告的案件,周五(1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 5 人不認罪,一人因病押後答辯;餘下一人認罪,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 10 萬元出售自己的「丁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兩人早前認罪判囚一年。
餘下 7 名原居民被告的案件,周五(1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 5 人不認罪,一人因病押後答辯;餘下一人認罪,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 10 萬元出售自己的「丁權」。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當中兩人承認各以 10 萬元出售「丁權」,周五(13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各判囚一年。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評,出售「丁權」是欺騙政府、濫用土地資源的行徑,性質嚴重,惟控方選擇在裁判法院起訴兩人。官以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指起點接近裁院可處最高刑期。
官拒絕接納辯方提出因案件涉延誤減刑,指控方調查沒有延誤,也不涉案例中被告遭「又拉又放」、承受雙重心理打擊,故僅給予認罪的三分之一扣減。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當中兩人在 11 月初承認各以 10 萬元出售「丁權」,原定周五(2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時提出本案涉延誤,要求判處緩刑。署任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要求控方提供案件時序表,讓法庭判斷涉否延誤,遂押後至 12 月 13 日判刑,期間兩名被告繼續還押。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餘 7 名被控的原居民,將分別於今年 12 月初及明年 1 月中再訊。